作者: gordon20504 (錢坑難平) 站內: Talk
標題: [問題] 車禍事宜請教
時間: 2010/06/07 Mon 18:04:13
是這樣的,小弟於昨日下午約莫三點的時候,行經林森北路與民生東路口發生車禍
由於前方正逢綠燈放行,左方尚有汽車車籠(漸開始移動),
遭對面小巷子出來的熱炒店員工竄出導致車禍 經好心人士報警處理
我的時速約莫5-60(但不確定是否真有超速)
示意圖如下:
小 │ │
巷 │ │
_ ___________ 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 林森北路 民
↓ 生
↓ 東
>>>>> 我是車道分隔線 ※(由此變為雙黃線)>> 路
● ● ● ●↓● ● ● 汽車車籠(漸行駛ing)
B對方機車(由車縫中竄出)
↓
紅綠燈(正轉為綠燈)
A小弟的機車→ (箭頭為行駛路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b上班的熱炒店 │ │
情況:
1.有報警、無送醫(雙方皆有擦傷)
2.突然出現的機車老闆估b車約三千,今天我去我的車行估我的車約11000~12000
3.他們店裡的人說要各自付修車錢(我不同意)
問題:
1.請教這樣責任歸屬誰比較大(若最多,我有超速? & 若沒有超速的話?)
2.後續賠償的金額比例?
3.感覺對方不太願意賠償,若上調解委員會的話有用嗎?以及金額部分?
4.今天打電話給對方,之後皆無回應,若對方避不見面,我應如何處理?
小弟第一次發生這種事,煩請各位車友給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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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gordon20504 從 125-225-99-89.dynamic.hinet.net 發表
→ maks 推:你是直行,對方過失較大吧~警察沒有當下判斷一下??
警察只有說:責任歸屬很清楚 10/06/07
▂█ Modify: gordon20504 於 2010/06/07 Mon 19:41:11 修改
▂█ Modify: gordon20504 於 2010/06/07 Mon 19:56:35 修改
→ ilovekr 推:如果筆錄跟現場圖有清楚那應該沒你的責任 10/06/07
→ fight 推:你是直行車 且是幹道 你的路權比較大 10/06/08
→ gordon20504 推:感謝樓上各位大大~ 1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