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hostshadow (鬼)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益]關於排氣檢驗
時間: Thu Aug 27 23:16:30 2009
自問自答
寫信去環保署問了 很有效率隔天就回信給我
以下是回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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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您好:
目前機車排氣定檢僅規定檢驗不合格務必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期間並無次數限制
惟若您已檢驗不合格而欲自行維修愛車,請務必向定檢站索取複驗查核紀錄單,依實際調
修狀況完成填寫並簽章
於複驗時交予定檢站登錄,始得進行複驗程序
感謝您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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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想自己調車過驗排氣的人參考
※ 引述《ghostshadow (鬼)》之銘言:
> 我的G4改58.5 換了管子 空濾蓋有挖大 廢二次
> 昨天檢測出來結果不合格
> HC CO CO2
> 328.00 6.63 7.84
> 檢驗標準
> 當O2<3.0%,CO>4.5%或HC>9,000ppm。
> 當CO2≧3.0%,CO+CO2≧6%。
> 驗的車行是要我留車1個小時 但是我要用車也怕他趁我不在亂搞就拒絕了
> 我是想混合比調一下外加把XX盒拆掉再去驗 希望這樣就OK了
> 但是如果又沒過的話大概就是化油器...這樣我想上PE26XD 這是下策啦
> 我想自己處理在找店家驗 自己弄到過為止
> 請問大家機車的排氣檢驗有沒有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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