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molkk (       DIY = OGC ?     ) 站內: Talk
標題: 租屋問題
時間: Thu Dec 11 14:45:44 2008


有一個房屋問題想請教

我女友租了一間套房

押金兩個月 (9.6k)

預繳6個月免第四台&網路費

後來不住了

提前兩個月告知

退租日離到期日還有50天

退八千(9.6k押金沒收)

收到退款支票只剩下五千多

被扣掉的名目是第四台與網路費還有水電費管理費

水電管理被扣我覺得合理

但是第四台跟網路費被追朔扣款我覺得很不合理


因為當初開出的條件是預繳六個月就可免網路第四台費

請問對方這樣處理有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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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叫我大大  因為我只出一張嘴   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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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imolkk node18-244.nfu.edu.tw 發表niennien :要看原本合約書怎麼寫......                            08/12/12
→ Erin :他合約應該是寫繳六個月房租含水電網路第四台吧?            08/12/12
→ Erin :這樣房東可以只退你一個月的房租-第四台網路水電管理         08/12/12
→ Erin :不過房東是以退50天來算或是1.5個月就不知道了               08/12/12
→ Erin :因為第四台通常也在一開始繳給第四台業者若網路也是          08/12/12
→ Erin :第四台業者的業務的話 就會一起算在裡面了                   08/12/12
→ Erin :若網路是另外牽的 有些房東會計較沒使用卻也要付的費         08/12/12
→ Erin :用 看你們怎麼談 但住的水電第四台一般是會扣的              0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