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molkk ( DIY = OGC ? ) 站內: Talk
標題: 租屋問題
時間: Thu Dec 11 14:45:44 2008
有一個房屋問題想請教
我女友租了一間套房
押金兩個月 (9.6k)
預繳6個月免第四台&網路費
後來不住了
提前兩個月告知
退租日離到期日還有50天
退八千(9.6k押金沒收)
收到退款支票只剩下五千多
被扣掉的名目是第四台與網路費還有水電費管理費
水電管理被扣我覺得合理
但是第四台跟網路費被追朔扣款我覺得很不合理
因為當初開出的條件是預繳六個月就可免網路第四台費
請問對方這樣處理有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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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叫我大大 因為我只出一張嘴 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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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imolkk 從 node18-244.nfu.edu.tw 發表
→ niennien 推:要看原本合約書怎麼寫...... 08/12/12
→ Erin 推:他合約應該是寫繳六個月房租含水電網路第四台吧? 08/12/12
→ Erin 推:這樣房東可以只退你一個月的房租-第四台網路水電管理 08/12/12
→ Erin 推:不過房東是以退50天來算或是1.5個月就不知道了 08/12/12
→ Erin 推:因為第四台通常也在一開始繳給第四台業者若網路也是 08/12/12
→ Erin 推:第四台業者的業務的話 就會一起算在裡面了 08/12/12
→ Erin 推:若網路是另外牽的 有些房東會計較沒使用卻也要付的費 08/12/12
→ Erin 推:用 看你們怎麼談 但住的水電第四台一般是會扣的 0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