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ro (高雄在地窮苦SOHO) 站內: Talk
標題: Re: 租屋押金退還的事情
時間: Sun Aug 10 23:20:03 2008





提供一個方式

其實關於水電費用的卡住 不退押金的事情
其實可以自己拿著上一期的帳單先去電力公司跟水公司結掉
然後拿著結清的帳單去跟房東討押金

好處是可以避免離開房子到結清水電這之間的費用糾紛
壞處是如果當地有水電優惠 提前結清是沒有優惠的

話說她搞你押金
你明年就把租金支出報到所得裡面阿

租屋契約裡面寫的不得報稅是沒有用的
就報稅讓她得把你的租金收入也報掉就好了

※ 引述《hongya (洪爺)》之銘言:
> 事情大概是這樣
> 在6月底就已經搬離了租屋的地方(之前有先跟房東講,搬清那天也有請管理員作證)
> 但是房東很難聯絡,他自稱人不在台灣常去大陸
> 電話都不開機也不回撥
> 只有他找我的份,我根本很難找上他
> 然後退押金的事他委託他朋友來處理
> 一個歐巴桑,自稱不是他老婆,我猜是那種同居未結婚XD
> 然後她說要等水電費完全下來才能結清退押金
> 就只能等
> 看了一下帳單..上一期的電費只計到6/11  接下來就是6/11~8月
> 扣繳日寫8/12,應該這星期就會寄來
> 原本是想跟她細算6/11~6/30的電費,不過後來想想算了
> 插頭那些我都有拔,不過總開關忘了關,這樣到八月應該也不會太多錢
> 水費比較麻煩  扣繳日是月底,拿到帳單可能都要9月
> 但是我不想拖那麼久,我想盡快拿回兩個月的押金差不多3萬
> 我的想法是 拿以前的帳單給他看,證明我的用水量差不多都是200多塊
> 而水費的計費日大概也是從6月中到8月尾,我是打算直接跟他談200塊給他
> 理論上來講她有賺,應該是不會拒絕
> 但是那個歐八桑個性非~~~常~~~龜~~~毛,很多東西都很堅持要看到單子才能算
> 我甚至懷疑他想用拖延戰術A押金
> 所以現在處理方式我希望能一切照"規定"來XD
> 就法律上來講,是不是我真的必須等一切水電都下來才能跟他結清?
> 沒辦法說押金一共3萬,先退2萬5之類的,剩下的等扣完水電再退?
> 因為對方真的是非常難聯絡,而且機機歪歪
> 很多家電壞了叫她來處理也不來,後來都是我們自行解決
> 我現在只想趕快拿回押金,畢竟也過了一個多月了
> 但是想先了解在法律上誰比較得利
> 看有沒有機會也讓來寄個存證信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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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jacro 218-161-33-9.dynamic.hinet.net 發表a928 :原po聰明XDDD                                              0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