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line86121 (-SKYLINE-) 站內: Talk
標題: Re: 超車
時間: Mon Jan 14 23:34:47 2008
※ 引述《davidch (在獅城奔跑的小獅子)》之銘言:
> 如果今天緊急煞車閃警示燈是一個"常識"的話
> 為什麼沒有車廠來做煞車踏板踩超過多少%就自動閃?
> 所謂的緊急煞車,啊就是很緊急啊
> 或許是地面狀況很差或許是前面突然車禍
> 人大腳煞車下去說不定煞車踏板都在抖(ABS回饋)方向盤都在晃(EBD/STM穩定車身動態)了
> 還要一般的駕駛人在這個瞬間分一隻手去開那個開關?
> 有餘力做這種事情就不叫做緊急了
> 如果在緊急煞車的那一個瞬間沒撞,在不那麼緊急的煞車或是減速之後被人家撞了
> 那是後車的錯啊,跟前車有沒有開這個燈有什麼關係
> 反正台灣駕照跟身分證一樣好發,路上不合格駕駛那麼多
> 把責任一推二五六到個小小燈上好像很怪?
如果說沒辦法做到那就聽天由命囉~反正就算打了雙黃燈 也不是說100%不會被撞
反正高速公路上面也不是每台車都有對八跟好胎 說停就停
停不下來的車倒是很多~ 我覺得這個動作的用意就是要警告後面的不要撞上來
也給那些人提早準備煞車~ 不打這個警告燈也只會讓更多人可能發生更緊急的煞車~
這也是防衛駕駛的一種阿~
我真的不曉得為啥前面有狀況按個雙黃燈可以有人反對成這樣?
難道後面車撞了你之後 就把責任歸給後面就好哪麼簡單??
難道車禍完停在路上不會造就出更多其他用路者需要面對更多的警急狀況??
高速公路表面看起來很安全 但如果開久了才會體會出他的可怕~
如果真的要有所謂的互相信任 那就更可怕了
因為人是個體 有自由意識
除非你的車今天是電腦在控制還可以跟人家的車一起連線控制
那才有真正的所謂的互相信任 低傷害~(火車在軌道上跑的可以相撞了)
但這樣還叫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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