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lloween (註冊日9/10 幹!!!!!!!) 站內: Talk
標題: Re: 被酒駕的追撞......
時間: Sun Dec 30 23:49:43 2007
> 酒測值達呼氣值的0.25mg/L以上,為酒後駕車
> 酒測值達呼氣值的0.55mg/L以上,為刑法一八五之四的公共危險罪(不能安全駕駛)
說到這就要討論一下子雜們的公權力了....
小弟的朋友在花蓮出車禍
被十二顆輪子的側面直接撞下去
小小的rs只修了兩千大洋 可是人就沒那麼幸運了
當然 現在已經漸漸康復了
最近收到車禍小組吧?的文件
上面寫到....酒測值 1mg/L .....
問題是他當時根本沒喝酒
而且他在急診室裡 路口無監視器
條子就直接跟他老娘說 你兒子闖紅燈 大卡車司機有證人可作證
奇怪的是...
如果真的有喝酒 條子再急診室的時候幹麻不說他酒駕 ??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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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got two words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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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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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07/12/30 23:50:56
╰╮ Modify: 07/12/30 23:51:50
→ godswd 推:機器有毛病,不然就是KEY IN錯誤 07/12/30
→ godswd 推:我之前出車禍照流程吹酒測,0.88mg/L...... 07/12/30
→ godswd 推:問題是我也沒喝啊(還沒吃飯,肚子都快餓死了) 07/12/31
→ godswd 推:吹第二次,0.20mg/L.....第三次正常了 07/12/31
→ godswd 推:三次時間在20分鐘內,最好酒精代謝這麼快啦..... 0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