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nXD (300KM=機油尺沾不到油 囧) 站內: Talk
標題: [請益] 關於土地使用問題想請教@@
時間: Sun Dec 23 00:53:18 2007

一棟五層樓建築 15年前蓋好 整棟產權都是我的

其中有地下室 做為停車場使用 (或是說 防空避難所?)



我想要把其中一部分的地下室 裝修成房間 其他剩餘部份 依然做為地下室

請問這樣有合法嗎?



又

我想把其中的房間 租給其他人 這樣會有問題嗎?


====== 分 隔 線 ======


我同學就是租那個地下室的人

那個房間 是去年改裝完成 租給我同學

現在樓上的五層樓 房東只擁有一戶 其他都賣給別人了

據房東說 他有土地所有權狀 他也說 車位都是他的 但是其中一些車位是有賣給別人

拿來蓋房子的部分 都是他的 "車位"?

現在我同學跟房東鬧不愉快 他要怎麼下手呢?

咬他違建? 還是什麼方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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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YenXD 220-141-10-20.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