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spssc (一級貧民戶) 站內: Talk
標題: Re: 出車禍處理
時間: Thu Dec 6 21:44:37 2007
※ 引述《Naci (愛情無用)》之銘言:
> 學弟出車禍
> 雙方都已經確定是誰的錯了
> 問題肇事者是當地人
> 警察似乎不想介入
你學弟的車禍, 是A3 還是A2事故 (應該不會是 A1吧!!!)
如果是A2 車禍, 警察絕對要介入, 沒有理由不管
如果是A3 車禍, 而所謂的「當地人」又是有身份, 有地位的角色
基於某些不方便講的原因, 警察有時候確實不想介入
換句話說,就是不想淌這個渾水
至於比較一般的情況, 就是勸肇事雙方和解
(不知開版的網友是否這個意思)
畢竟,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多數警察都是抱持著這種心態
> 有兩個疑問
> 1.車禍報案沒有報案三聯單嗎
不一定, 看車禍的情況,如果是單純的小擦撞, 是不用三聯單的
> 2.想談和解,警察說他們不會介入
> 不需要到警察局
> 第二點的疑問是當初我出車禍
> 要談和解時
> 當地警察都會請我們雙方一起過去談
> 怎麼這邊的警察叫學弟自己處理就好
和解, 分為二種
一種是雙方各自賠一賠, 不需要保險公司來賠
一種是賠償金額談不攏, 需要通知保險公司來
但無論是那一種, 都要雙方一起談,而且有一些文件要雙方簽名, 蓋手印
地點不一定要在警察局, 比方說, 在肇事現場也可以
重點是, 一定要雙方都簽名, 蓋手印, 才有和解的效果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hspssc 從 134-203-67-251.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Naci 推:感謝,是擦撞而已,只是學弟車頭全毀 0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