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ngkong (想升級阿阿) 站內: Talk
標題: 請問法律問題  麻煩懂得人 可以請教一下
時間: Fri Nov  9 20:42:11 2007

請問勞資問題

小弟的女友在某補習班工作一個多月

後來在一個多月後離職了

當然 滿一個月的錢 已收

多了十一天的薪水 尚未領....

問題來了

我女友離職的時候未在八天前告知說要離職

但確實有跟主任說明 下禮拜一不做了

然後禮拜四有上班,禮拜五請病假....

之後 就都沒去了,當然要領那十一天的薪水需要下個月才能領錢

就這樣一個月了.....

今天我代替女友去領錢並且拿著打卡單....

主任卻說  我女友在八天前未告知離職

還有 業務未交接清楚導致有些小朋友上個月的補習費未收
(但最後這些款項都有收齊,只是主任卻說 這樣他們補習班的名聲損失該怎麼算)
還有書款通知 未告知主任,害補習班在下個月的書遲遲未來
(我女友說 確實有告知主任,主任只是回 喔)
(關於這條主任又跟我說 補習班的小朋友用書沒書的損失 該怎麼清算)

且 補習班有寄存証信函...

請問反駁回去的勝算大嗎?

還有 女友就任的時候完全沒有簽任何合約....

麻煩懂勞資雙方協議的人 可以請教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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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ngkong 61-70-234-167.adsl.static.giga.net.tw 發表ericbaukimo :水果報....                                         07/11/09
→ stef :最好是什麼事情都找水果啦.....=.=                          07/11/09
→ kangkong :那請問樓上,這樣我們站的住腳嗎?                        07/11/09
→ kangkong :最近我知道水果很貴,只是如何可以平安落幕最重要         07/11/09
→ kendar :沒有合約就代表勞方沒立場吧                              07/11/09
→ kendar :咬住他沒有合約這點 就沒有辦法搞你了 我想啦...           07/11/09
→ kangkong :樓上帥耶 跟我想法一樣                                 07/11/09
→ kangkong :不過他們寄存証信函 我也想寄一份給他們                 07/11/09
→ kangkong :重點是 勞基法第幾點   因為看樣子要看戰了啦            0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