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ekyo (max)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益]車禍責任釐清
時間: Fri Oct 19 08:02:26 2007

※ 引述《soul (劉小米)》之銘言:
> >     目前就是打算等裁決所判決出來,在交通法庭上希望能快速和解嚕
> > 我一開始也承認我不對了,但是基於我的權利,對方也該心知肚明他超速,
> > 但剛車禍跟後來電話連絡的態度讓我很度爛就是了,今天大家都不想發生這種事情,
> > 能退一步是一步,但是我只能給那麼多,對於一個剛從學校步出社會的新鮮人,
> > 我的經濟能力負擔只有那麼多了,他無法接受我也只好等著被他告,
> > 不是我沒有誠意處理這件事情,個人認為賠償他車輛原有價值已經是我最大限度,
> 我應該不算是正義魔人吧 @@"
> 只是 我覺得 修那台車要十多萬 但那台車 只值4萬
> 不修是正常的
> 可是不代表只需賠他4萬@@"
> 換做是你 你會同意對方只賠四萬嗎?
> 不然 你可以試著和他談 你賠他一部 差不多的二手車 看他接不接受?!
> 先不管正不正義
> 如果你想省錢
> 就乖乖和他低頭 就是最省錢的作法~
> 態度好一點 用溝通的方式
> 和他表明 你身上 沒有油水可以拿
> 非常對不起他 但是 只能盡量讓他沒有損失
> 可能沒有辦法花1x萬 賠一台市值4萬的車
> 乖乖找台市值大約7~8萬的車 可能會讓他心理舒服點
> 這件事就算了
> 不然時間拖久
> 你也會很煩
> 這些時間 拿去賺錢 早就不知賺多少了
> 保重吧!!
> > 大家也不用來罵我^^,罵死我也沒辦法處理這件交通事故,
> > 也不用激動...我只是想問問看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是最好的而已,我沒有不認錯,
> > 我只是想把賠償金額降低而已,我已經負債60萬了 它媽的 -.-/
> > 還好我最近變的很樂觀,不然當天水果報應該我就上頭條了 @_@
> > 老話一句,再快也要七天...共勉之     正義魔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 > 用手指比著人的時後,記得有四隻手指是指向自己的。

這讓我想起我四年前痛苦的經驗

四年前才剛大二,趁一升二的暑假考到了汽車駕照

我開著車載著女朋友,從台北回埔里的學校

想說途中先經過台中去看一下女友的妹妹(他在中興唸書)

因為很早出門,在台中下交流道時,大概才早上七點多

快要到中興大學的時候,在國光路上,我忘記是哪間國小了

就在國小門口,很多接送小朋友家長的車子都亂停

我可能也沒睡飽,反應慢了半拍

在綠燈的情況下,最前面的一台車突然急殺車,我猜想是要送小孩進去校門

我前一台有及時停住,不過我來不及,就親上去他的後保險桿

當時有點慌,因為台中找不到朋友,對方是開一台很破舊的福特LIATA

他的車原本已經有多處凹陷,整台車就濫濫的

當時有叫警察,不過警察也勸我自己和解(現在想起來,絕得當初很笨)

我最後就自己跟他和解,他把他車尾部分,包括車廂蓋不起來,以及保桿的錢

都叫我賠他,雖然我真的只有把他保桿撞一點小掉漆

不過我後來問我媽,我爸好像賠了他兩萬...

只能說我當時的經驗不足!

不過,我想說的是,車禍比較有正當理由的一方

應該都會咬定出錯的那一方,叫他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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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hyekyo 219-71-222-13.cable.dynamic.giga.net.tw 發表
  Modify: 07/10/19  8:03:16 bananafish :以後可以考慮保個賠別人財損的保險  就不用煩心了      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