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zh (披著羊皮的小孩)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益]車禍責任釐清
時間: Fri Oct 19 01:13:22 2007
※ 引述《chaiotzu (阿SAM努力也沒用~)》之銘言:
> ※ 引述《wzh (披著羊皮的小孩)》之銘言:
> > 現在我已經付維修廠訂金 4萬,幫我找中古材料維修尚未動工,維修的工程中,
> > 都有拍照錄影存證,到時後判賠的時候比例上對方也可能需要理賠我車子。
> > 為了這鳥事情煩了好幾天,析望有這方面豐富經驗及知識之達人為我解答疑惑一下 3q
> 車禍當下 在警察局有備案嗎??
已經備案了
> 如果車有保險 警察也有備案(當時丈量圖)
丈量圖我也經過確認簽名畫壓了,
> 賠償車修部分就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 但如果只剩第三責任險 對方我看也沒多保啥
> 那賠償車修部分就要自己來
> 有爭議就調解委員會調解
> 如果沒跟警察局備案
> 基本上你要對方賠希望很小
> 對方要你賠的機率也不大
> 保險也別希望出險太多
> 阿如果剛好屬後者
> 就看你車子殘值跟保險理賠成不成比例了
> 能把金錢損失降低為前提
目前就是打算等裁決所判決出來,在交通法庭上希望能快速和解嚕
我一開始也承認我不對了,但是基於我的權利,對方也該心知肚明他超速,
但剛車禍跟後來電話連絡的態度讓我很度爛就是了,今天大家都不想發生這種事情,
能退一步是一步,但是我只能給那麼多,對於一個剛從學校步出社會的新鮮人,
我的經濟能力負擔只有那麼多了,他無法接受我也只好等著被他告,
不是我沒有誠意處理這件事情,個人認為賠償他車輛原有價值已經是我最大限度,
大家也不用來罵我^^,罵死我也沒辦法處理這件交通事故,
也不用激動...我只是想問問看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是最好的而已,我沒有不認錯,
我只是想把賠償金額降低而已,我已經負債60萬了 它媽的 -.-/
還好我最近變的很樂觀,不然當天水果報應該我就上頭條了 @_@
老話一句,再快也要七天...共勉之 正義魔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用手指比著人的時後,記得有四隻手指是指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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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07/10/19 1:14:49
→ kyrathy 推:別想太多啦..有空在上來台北阿..要多注意安全 07/10/19
→ chaiotzu 推:指別人時 大拇指不會指著自己 所以是三支 XD 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