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nceyeh (良)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問〕關於保護令
時間: Fri May 26 22:44:02 2006
> 有同居應該就可以適用家暴法去聲請緊急保護令
> 情況緊急就是打110叫警察。
> 之後可以先去醫院驗傷,然後持驗傷單去派出所聲請保護令
> 打電話去也可以
> 有任何問題可以打113,理論上這隻是24小時的,應該會有詳細解答。
> 另外,像這種已經發生很多次,可以建議你朋友事先規劃逃生路線
> 準備好浪跡天涯小包包,逃命的時候會比較方便。
> 裡頭有各種證件影本、現金、必要用品等...
如果有同居的事實或是曾經有親密關係都可以適用於於家暴法
在家暴法之下 社工人員與警檢人員都可以協助申請保護令等等
保護令也分為好幾種等級 如果是在最緊急的狀況 會馬上危及人身安全的
可以申請緊急保護令 理論上4個小時就可以發下來
不過行政程序加一加大概要一到兩天才能拿到(因為還要透過警察與檢察體系)
但是如果沒有同居也不要緊
只要有具體傷害或是騷擾的事實 也可以依騷擾或是傷害等狀況求助
傷害的舉證可以藉由驗傷單或是在場的證人,曾經被妳哭訴的朋友、家人...
甚至在最不得已的狀況時連日記都可以派的上用場喔
而 113在每天晚間,有些縣市的作業大多都委派給世界展望會的人員接聽
可能會有漏接或是回答較不那麼專業或周全的情況
建議可以在白天的時候打去詢問 每個縣市皆有設立家暴中心
這時候詢問我想是會比較恰當、也可以得到最完整的資訊的
切記 務必要隨身攜帶「浪跡天涯小包包」!!
如果報案時警察不受理想要吃案的話(因為很多家暴案都被當成家務事和解掉了)
建議....
請一定要找社工人員幫忙(各縣市的家暴中心都找的到)
而且順便記下他的警員編號給水果報做做業績
如果能力所及 法條多翻翻吧 對付官僚體系 拿法條壓比什麼都有用!!
嗯~ 希望以上所述能多少解決您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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