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ottju (lead me and guide me) 站內: Talk
標題: Re: 請問有關勞基法...
時間: Wed Jul 27 00:06:49 2005

> > 請問板眾
> > 勞基法裡面有規定
> > 工作滿幾天才可以領薪水嗎
基本上,只要有工作就要給薪水,不過這是定義問題....
> > 曠職幾天 無條件解雇 嗎
有 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款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 > 請問有相關規定嗎@@
> > 謝謝...
> 我也想問勞基法是不是有規定說PT一天做超過八小時的話
> 第九個小時起要算加班費,也就是原本時薪*1.33?
> FT一天做超過原本的工時,應該也是八小時吧,超過的第一小時是*1.33
> 第二小時*1.66?
應該是加班的頭兩個小時1.33
如果超過兩個小時,超過的時數以1.66記
不過如果公司的規定中,給予的薪資高過法定的薪資,取對勞工較優勢的規定記
但是....說真的,真的跟老闆凹,除非是大公司吧....
> 不是很清楚這個東西
> 而且那八小時是有包含休息一個小時的嗎?還是指實做?
我沒記錯的話,是從其規定(公司的規定)
一般來說,是不包含的。

還有,要記得在勞基法中,有些勞工是不包含在裡頭的
像是醫生、會計師之類的....
可能就沒辦法去爭取這樣的權益
(有誤的話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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