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a (㊣ 追風命) 站內: RZ
標題: RZ-CLUB組織章程公布
時間: Tue Feb 22 01:05:49 2005

相信不少人已得知站長歡迎我們成立RZ-CLUB車隊板的喜訊,RZ-CLUB的人員為數眾多,
組織形態早已成熟,對於能夠擁有屬於自己的隊內事務討論、聊天的私密板是一件
很令人高興的事,也可以避免在公共板面與理念不同覺得我們礙眼的人或因為我們的
一些服務措施覺得我們機車的有心人起衝突。這幾天已經與熱心的車友們密集展開車隊
章程的修訂與討論,身為RZ-CLUB召集人的我衷心的感謝這些車友們的辛苦參與,
我也感受到大家對於即將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的雀躍,這次餐會也將會做最後一次
的確認,並在本次餐會之後正式依站方規定提出申請 v(^0^)v

P.S:賀!站長bluek及巴爺出任本車隊顧問 v(^0^)v

RZ-CLUB車隊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車隊定名為"追風車隊",英文名稱為RZ-CLUB〈以下簡稱本隊〉
    第二條:本隊總部暫設於"小棋(Ada)的家"。
            地址為:********。
            通訊總部則設於東吳機研站、車友交流區之RZ-CLUB車隊板。

第二章     本隊沿革

本車隊之前身為成立於民國七十五年底之車隊,當年為一競速取向之車隊,歷經道路
飆車、場地、山道競速時期後,車隊於民國八十二年式微,召集人有感於RZ之零件日
益減少、消失並立志洗刷RZ於大度路時期等於飆車之惡名,於民國九十年七月召集具
有共同理念之車友,重新創造一個沒有利益關係、相互扶持之互助組織,集中眾人力
量進行RZ資源之探索、開發、重製、進口、密集舉辦各式車友交流活動,讓大家在數
十年後依然能騎著如新車般的愛車出遊,並灌輸守法駕駛、安全RV的新追風人觀念,
提倡清新、健康的休閒風氣,讓RZ這部傳奇經典車種能以不同於當年的全新風貌展現
在社會大眾面前。

第二章  宗旨

    第一條:本隊為以服務隊友及幫助相同車種之非營利性質組織,禁止一切以任何
            形式對隊友及相同車種之非本隊車友進行營利或圖利他人之行為。
    第二條:本隊以追風單一車種之永續生存與隊友互助為宗旨,對內加強隊上車友
            之觀念、技術情感提昇,對外在本隊能力範圍內幫助相同車種並認同本
            隊理念之車友。
    第三條:本隊以守法駕駛、RV旅遊為立隊精神,並以珍惜零件資源、建立足以自
            足甚至可以幫助其他相同車種之非本隊車友之後勤資源及完善的交流環
            境為目標。
    第四條:本隊反對以本車種進行飆車、競速及一切違法或加速本車種零組件消耗
            之行為,只要不以本車種追求極限競技為目標之單純工具式使用,正常
            練車,本車隊均予以讚成,且本車隊亦備有公共場地專用練習車供練車
            活動使用,本隊不定期舉辦邀請各項專長之顧問進行維修、場地安駕、
            觀念傳承之活動。
    第五條:本隊為一具有獨特架構之車友互助組織,專案專職,對內不收取任何規
            費、會費,專案專款,完全採用車友自願式之資源徵集,隊友願意出力、
            出資與否完全取決隊友之個人意願。

第三章  隊員

    第一條:凡具備本隊加入資格,並經審核通過之人員,視為本隊當然隊員。
    第二條:本隊加入資格
        一、認同本隊成立宗旨、並完全遵守入隊相關要求者。
        二、曾經擁有RZ車系或喜愛RZ車系者。
        三、參與過正規活動三次以上者(非必要)。
        四、召集人審核通過者。
    第三條:本隊隊員享有推舉、提案、表決議案及參加本隊舉辦各項活動及後勤福利
            之權利。
    第四條:本隊隊員有出席本隊固定集會、遵守本隊章程及接受本隊決議之義務,並
            應嚴守隊員守則。
    第五條:本隊隊員嚴禁以私人或車隊名義對內及對同車種非本隊車友進行營利目的
            之行為。

第四章  本隊組織


  第一節  車隊架構

    第一條:本隊為高原型架構,召集人為車隊發起人,負責車隊創設之規劃宣導、
            人員任免、對外發言及成員資格之審核。
    第二條:隊內設領隊一名、副領隊若干名、專員若干名、顧問若干名。
    第三條:本隊職務皆為義工性質之無給職,成員彼此間皆為平行地位。
    第四條:本隊為理念主義之組織,以召集人之理念成立並運作,由認同立隊理念
            之人員組織而成。

 第二節  職務內容

    第一條:領隊:一名,由本隊成員推舉並經召集人同意任命之,其職務內容為:
          一、負責本隊之各項活動運作及推展、監督。
          二、所屬隊內各式活動總結後不足、短缺之資金差額及勞務均由領隊負擔。
          三、所屬車隊專案人員之任免。
          四、所屬車隊副領隊之任免。
          五、代表所屬車隊對外發言及活動接洽
    第二條:副領隊:若干名,由本隊成員推舉並經領隊同意任命之,其職務內容為:
          一、協助領隊進行各項活動運作及推展、監督。
          二、協助領隊,得於領隊授權後代理領隊之職權。
    第三條:專員:若干名,由本隊成員依自身之專長、興趣選定名稱並於入隊即刻上
            任,其職務內容為:
          一、於自願前題下貢獻本身之專長。
          二、專員具有積極對本隊貢獻本身專長與知識之義務。
    第四條:專案人員:若干名,由本隊成員依自身之專長、能力並於自願前題下自薦
            上任,其職務內容為:
          一、於自願前題下負責推動所參加專案之業務。
          二、協助專案幹部、協調專案人員完成所參加專案之業務。
    第五條:顧問:若干名,由領隊邀請懷有專長之人士,對本隊提出各方面之建議及
            支援,不受本隊章程規範。

第三節  隊員守則

    第一條:本隊成員不得以車隊名義對內及對同車種車友進行營利活動。
    第二條:不管隊員以往的駕駛習慣或行為如何,加入本隊後,包括召集人在內隊內
            所有成員一率不得以車隊或私人名義做任何飆車,暴走或其它非正當之活
            動,非正規出遊之個人日常行駛,應避免超速並注意安全,由個人自律。
    第三條:本隊成員間應避免產生財務, 感情或其它不必要之糾紛。
    第四條:本隊成員均需相親相愛、互相扶持,不得居傲粗暴離間分化或有個人、
            小團體對立、與車隊宗旨違背之言論與行為,違者經查覺立刻開除隊籍。
    第五條:本隊成員應嚴守車隊機密。
********
            隊籍。
    第七條:非經領對許可嚴禁參與任何關係到本隊之網路言語紛爭,對有心人的攻訐
            一律採取不予理會之處理方式。

第五章  經費

    第一條:本隊不收取任何形式之規費、隊費。
    第二條:本隊活動經費來源
          一、專案專款、公佈專案同時向參與者收取,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例如旅行、團購等牽涉到金錢之專案)
          二、廠商公關贊助
          三、隊友捐助
    第三條:本隊專案不足之差額由領隊全額負擔,如有多出則平均退回所有參與專案
            之人員。
    第四條:隊友或廠商捐款由領隊造冊管理並開立收據,開放供成員調閱,可用於補
            足專案之差額。

第六章  活動

 第一節 各類型專案

    第一條:非正規出遊
          一、任何成員均可舉行,三名成員以上應事先知會領隊、詢問路況讓領隊作
              救援準備。
          二、應設專案領隊一名
    第二條:正規出遊
          一、由領隊或副領隊舉行。
          二、由領隊或副領隊擔任專案總領隊(無線電配給)
          三、每七至十車為一小隊。
          四、設專案領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領隊,負責帶領小隊行進。
             (無線電配給)
          五、設專案副領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副領隊,協助專案領隊。
          六、設專案聯絡員若干名,每小隊配二名專案聯絡員,負責機動聯絡。
          七、設專案壓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壓隊,負責落隊隊友監控保護。
             (無線電配給)
          八、設專案醫護員至少一名,裝備基本急救器材。

    第三條:正規旅行
          一、領隊或副領隊舉行。
          二、每年一次
          三、由領隊或副領隊擔任專案總領隊(無線電配給)
          四、每七至十車為一小隊。
          五、設專案領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領隊,負則帶領小隊行進。
             (無線電配給)
          六、設專案副領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副領隊,協助專案領隊。
          七、設專案聯絡員若干名,每小隊配二名專案聯絡員,負責機動聯絡。
          八、設專案壓隊若干名,每小隊配一名專案壓隊,負責落隊隊友監控
              保護。(無線電配給)
          九、設專案醫護員至少一名,裝備基本急救器材。
          十、設專案經理若干名,每一小隊一名專案經理,負責小隊消費之費用
              收取及保管、繳納。
    第四條:正規洗車會及生日餐會
          一、領隊或副領隊舉行。
          二、一個月舉辦一次。
          三、由領隊或副領隊擔任專案領隊。
    第五條:正規團購專案
          一、任何成員均可向領隊提案,屬私人物品購買。
          二、設團購專案負責人一名,由領隊擔任或指派,負責對外聯絡交涉、
              向參與團購者收款,妥善保存並公開單據,多退少補。
    第六條:正規採買專案
          一、成員均可向領隊提案,屬公共物品採買。
          二、買專案負責人一名,由領隊擔任或指派,負責對外聯絡交涉、向參與
              採買者收款,妥善保存並公開單據,多退少補。
          三、採買之物品由領隊保管,並負保護之責,如遺失或有非正常因素損壞、
              領隊需自費購買相同之物品以茲負責,
          四、每位參與採買專案之成員對該採買物均擁有股份,如有成員欲購買該採
              買物品需經當初參與採買之人員1/2以上同意,並換算折舊補償金額之
              多寡依股份比例補償金額給予持有股份者。
     第七條:東吳機研站為本車隊重組之發源地,也是主要通訊總部,為回饋並感念,
             本隊於每年定期舉辦專案募款餐會,募集捐款幫助東機之維護與運作。

     第八條:正規道路練習活動
          一、由領隊舉行或指派負責人
          二、使用召集人提供之公共車輛應愛惜使用,公共車輛均加上防倒處理,
              使用者應配備基本護具進行練習。
          三、使用公共車輛無需收取任何費用,惟公共車輛之油箱均為淨空,應由
              使用車輛者自備汽油與預混用機油,使用完若有剩下,該使用者有權
              決定是否留給下一位使用者或自行抽回。

 第二節  活動守則

     第一條:道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時速60公里。
     第二條:不得超越領隊車。
     第三條:不得戴瓜皮帽、穿拖鞋。
     第四條:遇飆車族挑釁不得理會對方。
     第五條:不得爆走、蛇行、孤輪。
     第六條:晚上喧鬧需注意音量,不得干擾其它房客
     第七條:注意車隊的形象,不得做出不雅舉動
     第八條:行進時保持標準跟車隊行。
     第九條:過灣注易路旁砂石,不得刻意妨礙別人取線,騎法請自律。
     第十條:隊友間應合睦相處、相親相愛,不得吵架、打架。
     第十一條:遇臨檢需整齊停靠路邊依序出示證件並保持禮貌。

隊員名單 (正式隊員名單僅公布於RZ-CLUB隊內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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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da 218-161-62-19.dynamic.hinet.net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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