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en (我是林旺) 看板: TAIPEI_MOTOR
標題: 【轉錄】車禍處理注意
時間: 東吳機研站 Sun Apr 20 23:44:50 2003


 作者  Core (㊣那棵蔥㊣)                                    看板  MotorClub
 標題  車禍處理注意
 時間  Mon Nov 25 04:44:1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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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要回文,但是看起來不太適合.....

遇到車禍,如果不是揮揮手就沒事的小問題,對方要和你理論的話,
一定要請警察到場,就算是自己的錯也一樣要請警察來,這沒什麼好怕的,
到場的警察沒有權利強迫一定要賠誰,但是有義務記錄現場與雙方說詞,
如果打算和解,也要在警局留下有效的和解書之後才行,
否則要是對方不認帳,後續的事情會更麻煩。

特別注意,當警察記錄兩方說詞之後,會請你在單上簽名,
務必要你看過內容和現場圖,並且同意之後才可簽名,
這樣以後要告到底或是怎麼樣的話才有保障.....

如果不報警,舉個可能的例子,人家耍賤報你肇逃,事情就大條了。
更多的情況是,人家就是吃定你不敢報警,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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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家父遇上幾次車禍,就是因為鐵齒不叫警察處理,搞到後來問題一堆。
例如其中一次,兩個老先生騎機車闖紅燈,從右車門撞上,人飛到左側,
當時沒有叫警察來,一星期後人家家屬一票人跑來要我們幫老先生找醫院,
問題怎樣又怎樣的,明明只有小腿骨挫傷是跟車禍有關而已,一堆有的沒的
都要栽在你頭上,要是人家莫名其妙怎麼樣了,賠也賠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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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中華車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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