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geicheng (心情不好 惹我呸到歪)
標題: [轉錄]關於車禍後處理疑問之相關諮詢單位
時間: Sat Nov 27 13:55:10 2004
※ 本文轉錄自 [AccidentFine] 看板
作者: siwi (恐龍喵潛水艇不載客)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關於車禍後處理疑問之相關諮詢單位
時間: Tue Nov 23 17:14:48 2004
我自己在車禍後因為完全不懂法律相關的問題 而錯失保護自己的機會
在處理時份外辛苦 甚至可能因此而喪失一些本來應有的權利或賠償
希望把自己查詢到的一些資料跟大家分享 也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幫助!!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 http://www.tpd.gov.tw/menu/index.htm
以申辦案件及法規查詢為比較常使用到的資訊
*中華民國車禍關懷協會 http://www.trvsa.org.tw/
提供免費且親切的法律諮詢服務 (什麼不懂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問)
車禍相關法律可以在該會的網站上查詢
*司法院查詢各地方法院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一覽表 (由板主photoman協助並提供諮詢)
http://www.judicial.gov.tw/%A5N%BC%B6%AE%D1%AA%AC/zh-45.doc
侵權行為的管轄歸屬於事發地 如果要提出訴訟可以到所管轄簡易庭。
去那裡,到服務台說明你的情況,他們會告訴你程序上的流程
*關於保險的部份 我的強制險公司告訴我 所有的費用收據皆要留存 以便將來求償
強制險有規定在案發後五日內提出備案及理賠申請 (務必要注意!!)
壽險理賠需要正本收據(一般來說是這樣 但是也有保險業務員是可以幫忙爭取不用正本)
其他的保險可以用蓋有 "與正本相符" 及 "醫療院所認證戳記" 之副本申請
另外 若是車禍加害人(即肇事者)對於車禍被害人不聞不問且態度惡劣者
保險公司亦可以代為出面向對方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對於有可能逃避責任甚至態度惡劣不聞不問 或是脫產的肇事者
可在車禍發生之後 "即刻" 對其提出假扣押
程序:寫訴狀上法院(侵權行為發生之管轄地方法院或加害人財產標的物所在地管轄法院)
繳交所提出扣押金額之1/3做為擔保金 經法院裁定核准者 可攜裁定到國稅局
查詢加害人之所有財產呈報法院 再申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就可以了!!
以上是我查詢以及詢問相關單位所得到的資料 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 盼諸位大德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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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我 我就是恐龍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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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恐龍喵潛水艇不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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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在深海潛艇發呆待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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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iwi 從 218-167-11-72.dynamic.hinet.net 發表
→ dulex 推:阿計辛苦了 04/11/23
→ siwi 推:還好不辛苦啦! 只希望可以加減幫助需要幫忙的車友們! 04/11/23
→ photoman 推:好厲害@@ 0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