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kamikaze 藉由站內信辱罵本人 煩請站務處理
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SYSOP
標題: Re: kamikaze 藉由站內信辱罵本人 煩請站務處理
時間: Wed May 13 13:32:20 2009
※ 引述《NI (孰不知汝乃真大大也!)》之銘言:
> ※ 引述《kamikaze (charlie)》之銘言:
> > 擔任板主一切要依照板規或站規來處置
> > 上BBS這麼久還不知道東吳機研有無限期水桶的這一項處置
> 視發生的情形而定,板主有權力自由使用水桶功能。
板主有使用水桶的權利
但是使用水桶必須明確宣告時間跟原因
這個是BBS使用的基本原則沒錯吧
問題在於並沒有明確的勳告跟說明
> > 使用者跟板主發生爭執
> > 這在BBS上是相當常見的事情
> > 但是板主利用管板權利為所欲為
> > 把板規無限擴充解釋這就是明顯的不適任
> > 板主在要人停止發言之前要先說明清楚原因跟理由
> > 倒是這位把我處以無限期水桶的板主
> > 沒有在事前提出任何說明及理由
> > 只因為文章他看不爽就要人停止發言
> > 完全沒有依照BBS的標準程序處置
> 這個問題當初發生時您似乎沒有提出質疑,
> 且當時這這位板主如今也已卸除板主職位。
嗯
我當時事的確是沒有說明
以下是bluek當時對idome的說明
※ 引述《bluek (布魯克)》之銘言:
> 稍微了解了一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 老實說我覺得還不到非要站務介入處理不可的程度,
> 也沒出現嚴重的人身攻擊.
> idome停權有理,但長度應該可以斟酌.
> 兩位都不是壞人,也都上站認識這麼久,七八年了,
> 我是希望不要為了一時的意氣之爭放棄了這得來不易的友誼啦.
> 冷靜點,各退一步吧!
他有提出長度應該可以斟酌
因此本人就沒有提出其他的異議
但是在一個月之後
板面上只剩下無限期水桶的公告
經詢問板主並沒有得到合理的回覆
並且也得不到任何停權的原因跟理由
至於所謂的板規
只有簡單的說明一切依板主決定
對於理由跟期限沒有明確的規範
> > 在idome的說明文章中
> > 已經說明此項判決是由當時的三名板主共同決定
> > 而目前無限期水桶的文章也一直留在板面上到現在
> > 具跟某位現任板主信件的說明是要作為"警式"作用做為他們權威的表示
> 如果您不滿意這種方式,請跟板主協調。
這我已經協調過了
就是完全無效才要上到SYSOP
> > 或許水板已經變成某些人專權把持的個人板
> > 反正他們爽就好
> > 解不解除水桶也沒有關係
> > 但是處置上公不公正
> > 符不符合比例原則
> > 這就很重要
> 我也覺得很重要。
所以你認為這個判例是合乎公平及比例的原則嗎?
而且這個判例也合乎BBS的使用原則嗎?
> > 如果站長認為當時的三位板主到現在的處置沒有失當
> > 那就請把我的帳號刪除
> > 讓這項"良好判決"作為鼓勵其他濫權的板主
> 對不起,站方不提供刪帳號的「服務」。
這個我當然知道我要突顯的是判決的不合理之處
> > 如果判決失當
> > 就請將在水板上無限期水桶的文章刪除
> > 原則上刪文章是水板板主就可處理
> > 但是現任的板主完全不處置
> > 所以就請站長來處理了
> 這方面已經幫您跟板主協調中了,請靜候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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