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ngbang (被打洞的大水牛...) 站內: SYSOP
標題: Re: 以上三篇
時間: Thu May 20 14:30:42 2004

如果大家熟讀版規
就不用在轉錄時還要提醒使用者了
而且寫那樣容易讓人覺得最多只能貼三篇而不是最多只能兩篇

※ 引述《Deimos (鬥將.戴摩司)》之銘言:
> ※ 引述《bangbang (被打洞的大水牛...)》之銘言:
> > 版大!對不起!我想我沒有事先瞭解站上規定而被浸水桶是正常的事
> > 但請看看當按下『X』時顯示的提示!
> > 『請勿超過三個版』
> > 我想大部分的人看到都會認為是CROSSPOST到第四個版時就是違規吧
>         SysOp 精華區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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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angbang 210-244-47-103.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