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BiNz (週五來去YAMAHA試車囉!) 站內: SV-MAX
標題: Re: 騎4TE、4HP、4C系列的MAX車主請注意..
時間: Sat Aug 27 21:35:00 2005


忽然想到引擎號碼不是5NW(5NV)的SVMAX(NEW SV)車主

把改裝品好料拆一拆然後去警察局自首吧

反正4xx的引擎號碼開頭的車子也不能賣不能過戶了

這樣到最後只有報廢大牌,落入凱泰廠,回收不會超過1000元吧(加上報廢補助1000)

我昨天看雜誌說台灣二輪部品同業促進協會的努力下

現在警察重點不是抄改裝車了,而是針對套裝贓車予以重點取締

換個角度想,三萬塊能賣掉原本賣不掉的AB車,這條件有多優

而且員警能爭取到他們想要的績效,原本丟車的車主搞不好能找回愛車

而受損的就只有那些當初直接或間接以贓車拼裝獲利的黑心店家

這個才叫做遲來的正義吧

不知道這樣想法正不正確?我覺得對於AB車的現有車主是一個好好的契機

理想一點

或許曾經掉車的SVMAX車主能夠找回愛車,可留可賣出,車被偷當初無法破案

只能當冤大頭,買到AB車的車主也當了冤大頭,現在該讓黑心車行當冤大頭了!

以上,有不同看法可以討論看看!


另外給原PO,你該謝謝警察而不是說他們怎樣

建議修改一下文章語意

到F板砍普練或許不是一個好表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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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retch.cc/album/sBi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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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sBiNz 59-121-201-186.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5/08/27 21:37:58 forestsea :我也覺得這樣最好了XD   說不定我丟的MAX可以找回來     05/08/27
  Modify: 05/08/27 21:39:07 hectic :那..二手車行拼裝的....只有缸頭不是怎麼辦 囧rz           0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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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BiNz :引擎號碼是5nw的話來源應該就合法吧                        05/08/27
→ ColdWay :不過3萬的前提是 老闆肯賠吧@@?                          05/08/28
→ AjBlue :推!                                                     05/08/28
→ holi :警察是說如果老闆不賠的話!可以告到他死                    05/08/28
→ sBiNz :老闆有沒有什麼刑責?                                     05/08/28
→ holi :如果我沒有和他和解的話!就可以告他詐欺..                  0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