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brianpcbest.bbs.NOSPAM@******** (窮死了) 看板: SHUMOTOR
標 題: [公告] 重要的一篇
發信站: 翠谷風情 (Sun, 29 Apr 2007 15:44:49 +0800 (CST))
對於社遊
我真的不建議太殺
我會希望是社"遊"而不是社"殺"
因為我覺得社團內
大家都有那份玩車,喜歡騎車的熱情
騎乘技術我相信水準高低不一,落差挺大
但是安全觀念我覺得落實的還不夠
人身部品也不夠齊全(我就是個例子,沒護膝沒車靴)
我個人建議社遊就不要有"殺灣"組了
全部領隊控制速度RV
畢竟我一向認為中,大型活動不應該騎快殺灣
我個人建議社遊就不要有"殺灣"組了
全部領隊控制速度RV
畢竟我一向認為中,大型活動不應該騎快殺灣
要殺自己獨殺或找有同等技術的朋友一起殺就好
安全弟一,希望世新機研社遊能更能更有次序
更進步!!
====================================================
以上文章是轉錄自sbinz
他的文章寫的很中肯...這也是我以前"一直"在強調的
我相信老社員都已經聽過我碎碎念了
新社員跟潛水的同學可以好好看看這篇文.....
基本上
我個人認為 以10分來說好了
跑山路用7分就差不多了~剩下的3分要拿來應變緊急事故
然後每個人的7分並不一樣~不要硬想著跟著前車
灣中超車更是要不得
尤其是汐平這種路小又窄、急灣盲灣一堆
第一次去的人常常會吃到對向或是到灣中才發現速度過快過不去或是路中間有突物
這時候就是3分拿來應變的時候
想追求速度跟極限的....去跑極限吧~
跑過場地就知道那種一拜的快感
當然還是希望APEE能趕快好起來~以後多注意就好
然後我第一次叫救護車真白爛
還不知道打110還119
所以是打119
然後汐平是北31 如果以後有需要可以直接講北31....
--
※ 發信站: 翠谷風情(bbs.shu.edu.tw)
◆ From: 125-232-192-37.dynamic.hinet.net
推 Elivanta:其實我覺得跑公路用到七分都算多了.. - 04/29 15:45
推 Elivanta:我自己跑..除非心情超差跑到七分..平常只跑五分左右 - 04/29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