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llowcorpse (媽媽 妳看那個人) 看板: NTUT-MOTORS
標題: 【文件】社團章程
時間: 東吳機研站 Tue Feb 18 01:17:28 2003



我試po 有想補充或休改滴請不吝指教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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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綱

 一. 本社正式名稱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機車運動研究社"(下簡稱本社), 簡稱"北科機研
     社"。

 二. 社址位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3號)。

成立目的

 一. 導正不良機車騎乘觀念及行為。

 二. 推廣道路安全駕駛之知識。

 三. 提倡良好機車旅遊運動風氣。

社團組織

 一. 設 社長 一名
        公關組  3~5名
        文宣組  2~4名
        器材長  一名
        總務長  一名
        教學組  至少6名

 二. 附設 顧問

 三. 由重要幹部組成本社最高權力機構"幹部會議"。

職掌

 社長:  1. 對內主持各項會議及投開票並發表各種決議。
        2. 對外代表本社, 是為本社發言人並負責本社與校方之溝通。
        3. 於各個本社所舉辦之活動有最高指導權。
        4. 若社長不克執行職務, 可指派任一幹部暫代之。

 公關組:1.負責辦理本社對外活動之相關事宜。
        2.與外校社團聯絡並保持友好關係。
        3.草擬活動企劃, 提交給文宣組。

 文宣組:1.負責本社對外之形象。
        2.製作各活動之海報廣告等宣傳品設計與規劃。
        3.審定活動企劃, 取得學校官方同意。
        4.處理本社其他文書事宜。

 器材長:1.管理本社社產。
        2.負責本社社產之購置計劃, 交由"幹部會議"審核。

 總務長:1.掌管本社經費。
        2.負責安排本社之活動預算, 並於"幹部會議"審議決定。

 教學組:1.負責安排每學期之教學計劃。
        2.準備相關教材以及師資事宜。

 幹部會議: 由本社各個幹部組成議會成員, 社長即為會議主席。此會議統籌本社一切運
           作。會議出席率需高於幹部群之三分之二, 會議結果方成效。�

社員條件

 凡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之在學學生, 均有權力參加本社團。

 非上述條件而欲加入者, 經"幹部會議"決議通過後將成為本社顧問。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1. 凡本社社員均有義務於每學期初繳交社費, 金額由上學期之"期末幹部檢討會"決定。

 2. 凡本社社員均有義務保持社產完好, 社部清潔以及良好之社團形象。違反者經"幹部
    會議"決定處分, 最重可除去其社員身份。

 3. 凡本社社員均可優先參加社內活動及使用社產。

幹部遴選辦法

 1. 各幹部之任期為一學年。

 2. 社長由全體社員提名至多四位, 經"幹部會議"投票選舉產生。

 3. 其他幹部由"幹部會議"提名表決通過產生。

社團經費來源

 1. 社員所繳之社費。

 2. 學校補助之經費。

 3. 其他資助之款項。


註:
1. 所有本社之社團活動及社員均須依據本章程。

2. 若有更改章程內容之需要, 於"社員大會"中提出, 經"幹部會議"表決修正案後, 得修
   改之。

3. 本章程經校方同意後實施, 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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