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nison (NSR多連桿的挑戰) 站內: NSR
標題: Re: 大家要小心阿...
時間: Mon Mar 30 10:53:37 2009


  鴿子先生在值勤時 需依照勤務分配內容執法 不能對勤務內容以外的部分做出處分
  而且鴿子先生出動時 只能執行一項勤務內容 不會有二種以上勤務同時執行

  例如:
  鴿子先生正在做巡邏的勤務 剛好janison騎著管子對X眼猛噴的NSR經過
  鴿子先生不能將janison攔下來開單 否則是違法行政 申訴絕對有用

  以後被警察刁難 就客氣的問他現在是在執行什麼勤務
  如果他逾越現在勤務內容 政風室的電話儘管打
  依據前幾天的經驗 五分鐘內鴿子先生的手機響起 然後被叫回派出所了XD

  至於近日台北國的鴿子大執法 可以直接詢問法源依據
  現在所見大都是無法律授權的行政處分

  以前覺得 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已經夠寶了
  現在是拿民國的槍(五月才施行的法規)鎮壓清朝平民
  時光機終於出現啦~~~~

  以上是一些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
  用的聰明一點 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 引述《oukisee (肥肥的蚯蚓)》之銘言:
> NSR近期最好少騎一點,幹版已經有活生生的例子了
> 那警察真是有夠XX...
> 還是等條子少一點再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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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janison 140.137.231.76 發表
  Modify: 09/03/30 10:54:59 kobo :但是這樣問~~~MR.鴿子會回答嗎??  @@"                       09/03/30
鴿子先生有回答的義務 他覺得你不配合他的時候會拿妨礙公務嚇人
在他擁有這項權力的前提下 他有回答的義務
→ doomcat :問個問題 現行犯 也算在內嗎? 路上看到有搶劫 然後        09/03/30
→ doomcat :跑去追 這要歹到後 歹徒可以以上面的說法反駁嗎?
首先說明 違規行為與違法行為是兩種不同概念
警察值勤的依據 除警執法外 依其當時勤務內容而有不同法規可以引用
違反交通法規的部分是觸犯行政罰 而現行犯的概念系來自刑法授權
兩種是不同的內容與體系 故有違反行政法規是處罰鍰 違反刑事法規用罰金的不同用法
又刑法所規範的係犯罪行為 行政法所規範的罰則為違規行為
犯罪行為的優先性遠大於違規行為 所以歹徒不能以上述內容援引為對抗事由

  Modify: 09/03/30 17:47:50 
  Modify: 09/03/30 17:49:48 detective :一定要推一下的!!!                                    09/03/30
→ doomcat :感謝:D                                                 09/03/30
→ cuma :大推!!感謝大大~~~                                         09/03/30
→ onime0704 :推!                                                  09/03/30
→ CBss :會不會他瞎掰我也不知道?明明排巡邏,他說是抓管子           09/03/31
→ kobo :這樣說也是~~~瞎掰就無解了!                               09/03/31
→ ilove30and :我想補充一下,條伯雖然可能在執行巡邏,但他若看到有    09/04/01
→ ilove30and :違規之事實ex酒駕,車禍..等 還是有權利處理現場        09/04/01
→ ilove30and :並通知其轄區員警前來處理.因為,如果條杯視而不見      09/04/01
→ ilove30and :不處理的話,民眾可以投訴他,除非他本來要去做別的事    09/04/01
→ ilove30and :ex再前往犯罪現場的路中,他就可以寫報告解釋其不行為   09/04/01
→ ilove30and :所以.如果條杯真的要欄.在合理的範圍內他還是可以欄    09/04/01
→ ilove30and :大家還是低調點吧                                    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