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cmm (運氣就是這麼一回事!) 站內: NCCU_MOTOR
標題: Re: 罰單達人又來啦!
時間: Mon Oct 17 22:30:49 2005
今天利用時間找了一下。
我們被開的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條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者。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於民國88年修訂第77條:
第九款:小型汽車裝置休閒運動器材之固定式置放架,應經安全審驗。
第十款:小型汽車裝置休閒運動器材之置放架,其使用應依左列規定:
(一) 置放架及裝載之休閒運動器材應固定妥適。如裝置於車輛後側,
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五十公分;如裝置於車頂,其含置放
架之車輛全高應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
(二) 置放架及裝載之休閒運動器材不得遮蔽車輛之號牌與車輛後方燈光。
前項第九款固定式置放架之安全審驗作業要點,由交通部另訂之。
另外授權訂定了:
"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
"車輛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
(固定式置放架定義及檢驗主要規定於這兩條)
補充一個高速公路局的說明:
http://www.freeway.gov.tw/14_content.asp?SID=25&Item=10&ord=10
另外:號稱市售唯一通過車輛研究中心審驗合格的車頂架。
http://www.mwtw.com/THULE.htm
http://www.thule.com/frames.asp?id=44713
沒時間深入研究,不過有點像在繞迴圈,又有點像是答案呼之欲出!
有空再好好研究!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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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尚無定論,純屬個人東剪西貼,極度不歡迎轉錄等情事。
我要吃 m&m 我不要被MM....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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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micmm 從 59-117-96-15.dynamic.hinet.net 發表
→ zoe 推:申訴拉!申訴!!! 05/10/17
→ micmm 推:你覺得我會不申訴嗎!?當然要申訴啊!我可是要轉職 05/10/17
→ micmm 推:申訴達人的呢!罰單達人就交給其他人繼承吧!哈哈 05/10/17
→ photoman 推:相關問題我跟行政機關「討論」過好幾次...... 05/10/17
→ photoman 推:結論就是:我們念的東西都是屁-_- 05/10/17
→ micmm 推:法律真難懂!好險我大學念的是體育組!呵呵 05/10/17
→ Ninjia 推:快快快~罰單&申訴達人,等你的消息 0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