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oz (政大機研招生中喔) 站內: NCCU_MOTOR
標題: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時間: Tue Apr 12 09:26: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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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走路被開車的老師叭....罵了"叭啥小" 好像已經被記兩小過
該學生不爽 BBS上繼續罵 現在好像要再加一隻大過
※ [本文轉錄自 BBMak 看板]
作者: splendera (還有什麼是我不能觸碰) 看板: BBMak
標題: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時間: Mon Apr 11 10:35:37 2005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在電子布告欄BBS站上宣洩自己的情緒是大學生的家常便飯,各站的恨板或grumble板
的人氣總是很旺。但宣洩情緒不得侵害他人隱私與名譽,否則對方真要追查法律責任,也
不是難事。
政大學生在BBS上罵老師可能因此被記過,有網友聲援,貼了「G板白色恐怖」表示不滿
,認為那位學生的文章沒有點出特定老師,是老師對號入座。但也有網友認為網路原本就
沒有言論免責權,學生敢說,要有自負責任的心理準備。
台灣大學PTT站新聞部部長謝賢表示,表明「E系林姓教授」能不能指涉特定老師,如
果校內學生已經耳聞此事,可能就會知道是在講誰,其次得看學生張貼的內容是否出於惡
意或虛構。
他說,網路的發洩言論最可能觸犯的是公然侮辱或誹謗,BBS也算是「公開場合」,網
友不能免責;缺乏法律素養不僅是網友,而是目前社會的普遍現象。
政大學務長周玲臺表示,貓空站grumble版不是學校的管轄範圍,學校不可能要求關掉這
個版,但她要提醒學生,在發洩的同時要注意不觸法,因為在網路上針對某人罵三字經已
經構成汙辱;現在的學生應加強情緒管理,要以不侵害別人權益的前提來處理情緒,不要
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暢所欲言。
有其他學校學務長認為,政大學生罵老師的起因是用路人互不尊重,學生對阻礙交通不自
覺,開車的老師其實也不需要一下子就鳴喇叭,互相退讓一下就好,結果簡單的公民道德
問題,卻搞得學生記過、上網罵老師,這件事雙方都應該已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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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05/04/12 9:27:37
╰╮ Modify: 05/04/12 9:27:45
→ shacho 推:用路人互不尊重..老師沒事? 05/04/12
→ zoe 推:去貓空g板看吧...有一大堆文章 05/04/12
→ lencelot1984 推:當事人現在麻煩了 0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