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obebryan.bbs@******** (平民的生活) 看板: Motorcycle
標  題: Re: [問題]機車紋身~?!
發信站: 東海大度山之戀 BBS 站 (Fri, 08 Sep 2006 11:14:44 +0800 (CST))

【 在 wilc@******** ( )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引述《kingandqueen (王與后)》之銘言:
: 警察臨檢時,應該是先透過行動電腦核對該車牌的摩托車是否為失竊車輛,
: 看看車牌是否遭變造、再來是檢查外觀跟行照登錄資料是否與實際車況吻合。
: 可見判斷是否為贓車,應該不是靠殼上的烙碼來當主要判斷方法吧?
: 平常當然更不會有人閒閒沒事蹲在路邊核對別人車殼上的碼跟引擎碼合不合吧~~
: 假如最後真的每一部車都有「碼」,也就是說萬一連贓車也有碼的時候;
: 更不會有人懷疑身邊的某輛車是贓車吧!
: 假設為了修車而用了殺肉的舊殼,而且整輛車都換過,
: (當然別人車殼上烙的碼應該跟真正屬於我的碼是不同的。)
: 警察先生能說我的車是贓車嗎?
: 不管烙的碼是牌照碼、引擎碼或者隨機流水號碼都好,
: 只要警方或監理所沒有一套嚴格管制並落實核驗的措施,這終究是「無效的辦法」。
: 每一輛車都有車牌,還是會被偷、被變造,仍然有找不回來的車,
: 車上烙小小的碼,就能防止被偷嗎?
: 有用嗎?幸好只是傷財還不到擾民的政策!
: 萬一真的有效,那怎麼不直接要求製造商在出廠前就要烙好碼?
: 還要這樣搞實驗?拼治安,不是這樣搞法的吧!
: 只會浪費公帑!想到繳的所得稅被這樣用掉,真的心酸啊……

如果車真的被偷了...應該都是大分解然後把零件分批賣掉
不可能有誰這麼大膽整台車完封不動拿去賣
機車被偷唯一有機會能夠找回來
就是遇到一般的小偷將車偷偷騎走
騎到沒油之後就隨手將它一丟
這是我聽過機車不見之後
最有可能會被尋回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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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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