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upermen@******** (超人) 看板: Motorcycle
標  題: Re: 請問機車報廢
發信站: KKCITY (Wed, 31 May 2006 20:35:13 +0800 (CST))

※ 引述《FF.bbs@******** (一年沒改nick了!)》之銘言:
> 最近撞壞了陪了我十年的車車,問了些車行都建議直接報廢,想請問報廢的
> 程序為何?另外我可以把車上能用的東西先拆賣給其他需要的人以後才讓業
> 者去回收嗎?謝謝解惑囉
拿著牌照、行照和車主資料到監理站(所、處)去辦理,繳清稅金就可以了
能用的東西當然可以拆,不然留給回收去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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