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sii (osii) 看板: Motorcycle
標題: Re: 會路過佳冬戰備道的車友注意(回應Beijing來信)
時間: Sun Apr 30 08:14:05 2006

※ 引述《taiwanypd.bbs@******** (某劉)》之銘言:
> 似乎不是這樣哦,
> 就我所知道的法律觀念,
> 違規、違法取得的證據,
> 在法律上是不能被採用的,
> 也就是說員警違法、違規取得你超速的照片,
> 經過你的申訴,
> 交通法庭審理時將不得把照片列為裁決你是否超速的證據,
> 所以請堅持上交通法庭,

  警察犯了哪一條法律了@@??
  一直以為那只是執勤條例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osii 218.1.84.190 發表
  Modify: 06/04/30  8: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