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cat (破不了的8K轉..Orz) 看板: Motorcycle
標題: 排氣檢驗...
時間: Wed Apr 26 20:33:54 2006
請先看一下規定:

基本規定

1.依規定新車購買滿一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

2.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若機車車主的機車行照發照日期為
九十四年一月者,則於九十七年一月起實施機車定檢;
若為九十三年一月者,則於九十六年一月起實施機車定檢;
若為九十二年一月者,則於九十五年一月起實施機車定檢,
至於九十一年以前(含九十一年)的機車,則每年實施機車定檢一次。

3.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至次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3月1日起至4月底止。

4.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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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環保署的排氣檢驗規定
有疑問的是..第一項不就和第二項相違背了嗎?
第一項是一年後要驗排氣
第二項卻是從92年以後發照的車子,在第三年才需接受檢測,不是嗎?
我的車是93年2月發照..不是應該要96年1月才要去驗排氣嗎?

為什麼現在就收到通知..說我沒去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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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kycat 218-171-136-189.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6/04/26 20: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