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ainey.bbs@******** (被傳染?) 看板: Motorcycle
標 題: Re: 開車的愈來愈過分份
發信站: 無名小站 (Mon, 02 Jan 2006 01:51:55 +0800 (CST))
※ 引述《alexkaw.bbs@******** (alex)》之銘言:
> ※ 引述《hilterp.bbs@******** (風之驕子)》之銘言:
> > 這句話還你
> > 你認為要公平
> > 那我問你 機車可以行駛高快速道路嗎
> > 既然要公平 是不是也應該開放高快速道路給機車行駛
> > 汽車的路權已經很大了 當要面臨受到管制才在嚷公平
> > 一開始就不公平 現在只是回歸基本面而已
> 所以看到重車族嗆自己要上高速公路
> 我就說125也可以上啊
> 最低速限60公里
> 從台北騎到基隆不過23公里
> 從松江交流道到重慶交流道不過3公里
> 哪台125性能到不了?
> 說汽車路權很大的,只有機車族吧
> 不然汽車也停上人行道跟騎樓好了
說的倒是真的~
各有不同
要求樣樣都平等也是不正確的
頂多在不合理的地方
爭取一些合理權益
http://tw.club.yahoo.com/clubs/TW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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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 61-223-226-27.dynamic.hinet.net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