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eter pan" <pantone@********>, 看板: Motorcycle
標  題: 承德路警察照相照瘋了
發信站: DCI HiNet (Sun Jul 29 00:13:0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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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月騎摩托車走承德路,早就知道這裡禁行機車照的很兇,這個月目前已經收到三
張罰單了,其中兩張是相差三分鐘,隔兩個路口而已,這種情形很像捷運的禁吃東西線,一
超過線就是犯罪。
暫且不論禁行機車線是否很不小心就會超過,但這種一超過線就罰款的做法實在很沒人
性,照片中看出超線可能不到0.5公尺,但他還是很大方的寄給你,我不曉得為什麼全中華
民國的禁行機車線就是這個路段執法最嚴格,是這邊的警察最賣力,還是這裡的警察以前
在學校裡都是攝影社。
以前看他躲在天橋上照,我一個同事曾經經過時罵他要照就大方照,不要偷偷躲在天橋上
照,現在看他可能禁一步躲在民宅裡照,看過報紙說這樣不合理,有時候是慢車道上也有
汽車佔用、公車靠站等問題,因此討論出旁邊的情況要一起判斷,才能開單,但我的照片
裡並沒有把慢車道的情形照出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超過。
如果這個路段只要摩托車一進入禁行機車線就表示交通立刻堵塞、或機車騎士進入危險
很高的區域、那我建議交通局乾脆承德路這個路段全部禁行機車,或學學大度路,把慢車
道與快車道之間隔開,以免設下一個犯罪的陷阱,讓人民入罪,
或許交通局可以統計,全台北市有這種禁行機車的路總共有多長,單單這個路段開的罰單
佔全部的比例有多少,那就可以了解為什麼摩托車騎士視這裡為畏途。
我在美國加州看過高速公路的高乘載專用道與一般車道之間相隔一個畫黃線的區域,黃
線區域的寬度大約是半個車道,因此犯罪不是一線之隔,車輛超速也不是超過1公里就罰,
而是有一段模糊空間,對於承德路警察這種取締方式,本人表示最大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