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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錄]北市55部測速相機 有46部無照營業
發信站: 中國文化大學華岡 BBS 站 (Thu Mar 1 17:43:4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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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5部測速相機 有46部無照營業
記者林媛玲
北市交通大隊近日取締民眾超速的業績長紅,光是5天
就開出1萬2000張罰單,但今天卻驚傳北市現有的55部雷達
測速照相機中,卻只有9具領有執照,換句話說,其餘的46
部測速照相都是「無照營業」。台北市議員王浩強力抨擊
交通大隊為拚業績而不擇手段,違法採證卻要求民眾付罰
款,他要求交大應將未領有執照的相機採證的罰款金額,
全數退還給市民。
王浩說,有1位市民寄封電子郵件向他陳情表示,目前
北市許多測速照相機都沒有執照,於是展開調查,發現目
前北市共有的55具雷達測速照相,都是交大從81年開始陸
續架設,但81年到85年都沒有執照,直到85年後才向電信
總局申請擁有使用執照。
王浩強調,從55具雷達測速照相中,警方竟然只能拿
得出9張執照,其他部分警方表示有的已遺失,有的是警政
署移交時未拿出,既然無使用執照,就如同民眾駕車未帶
行照一般,當民眾未帶行照時,警方也依法行政開罰單,
現在測速照相沒有使用執照,警方採證就明顯違法,難道
要求民眾繳交罰金就不算違法嗎?
議員要求,81年至85年北市所有測速照相都沒有執照
,所以罰金應全數退回給市民,至於85年至今僅有12.7%
的測速案件是合法的,交大應將其餘違法採證的部分清算
清楚,退還給全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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