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tin (高雄小蟲) 站內: Majesty
標題: Re: 今天愛馬被撞了
時間: Tue Dec 6 19:38:23 2005
原文恕刪.超過3行所以回文
敝人消極的建議
傳簡訊回去吧
~~ To Sarvin女駕駛 : 修車花錢事小 . 妳的良心值幾元 !! ~~
並開放手機號碼給私下索取的車友
每人一封 . 內容都一樣 . 推齊
好像沒有建設性
可是這樣的人實在太令人生氣了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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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chitin 從 c13.tr11.kmu.edu.tw 發表
→ yoyoyang 推:最好別這麼做!這樣是會被告的!而且通常對方會贏~~ 05/12/06
→ GD92 推:撞人被告還可以打贏官司 有沒有這麼離譜...... 05/12/06
→ brianpcbest 推:這樣會被告啥?全文有罵到對方嗎? 05/12/06
→ simon074 推:這就是台灣嗎?? =.= 05/12/06
→ sagrado 推:先寄一封存證信函嚇嚇..再利用電話錄音配合來套話.. 05/12/07
→ ufoscar 推:我推原文... 0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