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tin (高雄小蟲) 站內: Majesty
標題: Re: 今天愛馬被撞了
時間: Tue Dec  6 19:38:23 2005

原文恕刪.超過3行所以回文

敝人消極的建議

傳簡訊回去吧

  ~~ To Sarvin女駕駛 : 修車花錢事小 . 妳的良心值幾元 !! ~~

並開放手機號碼給私下索取的車友

每人一封 . 內容都一樣 . 推齊

好像沒有建設性

可是這樣的人實在太令人生氣了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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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hitin c13.tr11.kmu.edu.tw 發表yoyoyang :最好別這麼做!這樣是會被告的!而且通常對方會贏~~      05/12/06
→ GD92 :撞人被告還可以打贏官司  有沒有這麼離譜......              05/12/06
→ brianpcbest :這樣會被告啥?全文有罵到對方嗎?                     05/12/06
→ simon074 :這就是台灣嗎?? =.=                                    05/12/06
→ sagrado :先寄一封存證信函嚇嚇..再利用電話錄音配合來套話..       05/12/07
→ ufoscar :我推原文...                                            0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