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umsplayer (我人不在北科啦...= =) 站內: MT_MOTORS
標題: [新聞] 中市19日起 嚴抓違停
時間: Thu Apr 12 16:31:08 2007
蘋果日報
【邱植培╱台中報導】
台中市將嚴格執行「取締違規停車」專案。台中市警察局昨宣佈下周四起,將針對
重點路段、時段嚴格取締紅線停車、併排停車、占用公車停車格等違規行為;即日起
至至十八日為勸導期。
警方表示,在勸導期內,各分局會在轄內商圈、學區及重點路段加強勸導改善,但
如為重大違規,仍會當場開單告發或拖吊。十九日起,除加強各商圈、火車站、醫院
及易擁塞路段等區域的違停告發外,占用道路、人行道、公車格、身心障礙停車格、
消防栓周邊、併排停車等也會被取締。
避併排停車遭撞死
市警局交通隊分隊長謝坤茂指出,前年八月曾有一名護士騎機車行經文心路、華美西街口
時,為閃避一輛違規併排停車,遭一輛砂石車從後方追撞致死,違停的駕駛除須負起
過失致死刑責還有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律師郭隆偉昨說,法官會判斷車禍發生的因果關係,確實曾判違停為肇事主因。台中
市民則抱怨市區停車格少、路霸多,應先取締路霸。但也有市民大聲叫好,主張違規
停車應該全部拖吊。
違規停車相關罰責
◎違規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
◎違規停車肇事(受傷) 刑法(過失傷害罪)
˙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違規停車肇事(死亡) 刑法(過失殺人罪)
˙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察局交通隊直屬分隊長謝坤茂、律師郭隆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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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kang 推:早該抓了 逢甲這最近超級亂... 07/04/12
→ akang 推:還好我要畢業了 T__T 07/04/12
→ crazyneko 推:早就該抓了...東別超誇張 07/04/12
→ AIO 推: 早該抓了 一中這一直都很亂... 07/04/12
→ Drumsplayer 推:早該抓了...反正我出不了門...冏 07/04/12
→ skymen 推:他有提供報案專線嗎?我家門口停到讓我很想叫來拖吊 07/04/12
→ adolfo 推:爽!!!!!!! 07/04/12
→ assasser 推:早就該抓了 滿街都是違規停放的汽車!!!最好是停車位 07/04/12
→ assasser 推:不夠 全都是"懶"而已 跟大多數大學停車場一樣 07/04/12
→ bibbyc 推:第一次被撞也是閃違規停車.結果還判是我違規 囧 07/04/12
→ bibbyc 推:全部都抓去吊銷駕照啦~~反正我習慣騎車出門~~XD 07/04/12
→ dream11426 推:第一次覺得逢甲外面的牆壁路好寬 07/04/12
→ impreza 推:一樓可以順利畢業嗎!??????? 07/04/12
→ rzx175 推:報案專線,請愛用110!或是上網查台中拖吊場電話 07/04/12
→ akang 呸:13F的學長儼然在唱衰學弟 Orz 07/04/13
→ musicpower 推:要是13F還在學校... 07/04/13
→ musicpower 推:我看樓上的你也不敢在這嗆聲吧? XDD 07/04/13
→ PurpleMJ 推:逢甲附近早該拖了...前幾天真是暢通呀!! 07/04/13
→ impreza 推:我只要電話跟我老闆說一下就好了 07/04/13
→ akang 推:Orz 我錯了..XDDD 07/04/14
→ weeping 推:不懂音樂力大的意思?是說逢甲不該抓嗎? 07/04/15
→ Drumsplayer 推:樓上會錯意了威.... 07/04/15
→ lavender 推:是早該抓了 但不知道會維持多久.... 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