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sicpower (音樂動能) 站內: MT_MOTORS
標題: [重要]如何標繪事故車輛位置-94起實施!
時間: Wed Mar  9 08:32:00 2005

***今年(九十四年)起蠟筆隨車帶,事故先自清***

今年(九十四年)起駕駛人車上必須準備蠟筆,一旦不小心

發生無人傷亡事故,要迅速利用蠟筆標繪事故現場後,移

開車輛,否則將被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警政署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

,駕駛人肇事,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

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台幣六百元至一

千八百元罰鍰。民眾只要標繪交通事故現場,並向員警報

備,即完成事故證據蒐證程序,可向保險公司求償,不需

等員警抵達現場才移車。

警政單位提醒車主,利用防水蠟筆標繪事故現場,主要是

描繪汽車四個車角(或輪胎),機車描繪兩個輪胎半圓與

把手的位置,行人則圈繪行人倒地位置,以三角圖示標明

車輛行進方向;如果可以的話,車輛擦撞點也應照相存證

,然後迅速移開車輛,並向員警報案建檔存證。

標繪事故車輛方法請見以下網址: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musicpower&b=10&f=1110327818&p=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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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種】RZX-135 追風超跑車         【廠牌】山葉 YAMAHA
        【動力】氣冷2行程單汽缸            【顏色】黑+白
        【出廠】1988.07                    【排氣】133 c.c.

         我的個人相簿:http://www.wretch.cc/album/music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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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musicpower 218-162-76-175.dynamic.hinet.net 發表dksky :借轉!                                                    05/03/09
→ musicpower :轉吧~轉給大家知道~~~XD                              05/03/09
→ williamhsu :怪不得限速前陣子買了支蠟筆叫我帶著..=.="            05/03/09
→ musicpower :是要你罰寫"我愛你"一萬遍吧......XD                  0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