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ch69 (英國紳士) 站內: MCU_MOTOR
標題: [轉錄]欲砍帳號者要注意喔..這是標準範例
時間: Mon Nov 13 15:44:42 2006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作者: liaommx (MMX) 站內: SYSOP
標題: Re: 申請砍帳號
時間: Sun Nov 12 21:50:37 2006


※ 引述《liaommx (MMX)》之銘言:
> 本人希望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權利.
> 請站長協助砍除帳號.
> 避免其他個人資料外流.
> 感謝.

本人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款、第五款.
提供本人之個人資料保護權利.
希望行使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權利

本人在此聲明,請東吳機研站長配合

本次個人資料保護權利行使範圍

包含
1)刪除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含註冊email)
2)刪除本帳號
3)刪除本帳號所有相關設定(含簽名檔、等等設定)

本人對於發表於東吳機研之文章,
除有發表於他處之文章著作權歸本人以外,
其餘文章著作權歸東吳機研所有,特此聲明,
但東吳機研之著作權範圍僅限於東吳機研站內,
離開東吳機研文章之著作權,仍歸本人所有。


日後本人若有發現個人資料洩漏之情事,
其行為者是透過東吳機研站得知本人之基本資料.
必當申請賠償。


隨文附上個人資料保護法節錄.

第四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左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及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向非公務機關行使第四條所定之權利,經拒絕後,當事人得於拒絕後或
期限屆滿後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求為適當之處理。


本人以一個月為期限,若於民國95年12月12日(2006年12月12日)
將會請人代為查詢此帳號,若本帳號尚未刪除者
本人將發函,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請主管機關代為行使刪除帳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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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Modify: 06/11/12 22:29:36 andwish :長風...這.........囧rz                                 06/11/13
→ vincent73620 :屌!                                               06/11/13
→ zach69 :幹嘛?我存粹覺得相當有實用價值兼具保障權益的好文啊       06/11/13
→ swans :罪人是我嗎~~XD~~不過就援妹而已XD                         06/11/13
→ zach69 :所以你們算為了女人鬧翻的嗎?你怎麼好像常幹這種事XD       06/11/13
→ swans :李長風你在說阿~~XD                                       0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