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taidx (好人兼朋友的阿泰) 站內: KAO-MOTOR
標題: Re: 抱怨一下,於法有理!?
時間: Mon May  7 20:02:30 2007

沒帶行照他們可以先向監理所確認引擎號碼等~
沒有確認就先扣車,是有疑慮..
然後扣車行為,應當通知托吊大隊來載走
因為"假如"該車是沒領牌的車,在路上行走是有危險的疑慮,所以沒道理警察能騎,
老百姓卻不行,所以種種程序上是有瑕疵的~即使是完稅車,那也是人民的財產,
不能隨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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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taidx 203-203-189-200.cable.dynamic.giga.net.tw 發表ataidx :註:尤其是執法人員,更應當依法行政~                       07/05/07
→ CHEN :算是那天心情還不差,就算了,過了就好了,一個經驗..           0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