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ncelot (買賣"未來") 站內: Hz_motorclub
標題: Re: 罰罰罰..........
時間: Thu Mar 22 12:57:48 2007

※ 引述《telsyar (亂世狂刀)》之銘言:
> 這是在心情版看到的
> 大執法期間   平均每兩位用路人   收到一張罰單
> 交通太亂    不守法的人一堆
> 然後.....大家主張要把罰單的金額再加重
> 我看到之後   我是很不認同這種觀念的
> 首先法的意義  是一個大眾行為的規範
> 因為人是群體動物   法是大眾行為的規範
> 講白點   大家都這樣做   你如果跟大家不一樣
> 就會危害到他人    所以要訂定法  來約束大家
> 其他的法律  我不清楚   以交通法規來說
> 那根本不是一個大眾秩序
> 只是一些亂七八糟的行政命令
> 我想   超過%90的人都曾經接到罰單
> 當一個法   是這麼多人都會去觸犯的   那他的存在價值為何???
> 那是一小扥人自認為對的規則罷了
> 最慘的   訂定法令的人   自己又常不用開車   騎車

    我的看法跟你不同..
    我認為台灣人口密度太高 汽機車密度太高
    以單純法律來說 已經沒有制定的空間了
    法律完全無法兼顧到實用以及效率
    完全沒有彈性
    在台北有用的法 在雲林不一定有用

    還有一種現象是權力分配不平均 處理又沒做好
    有些路口有老人要過 所以定個紅綠燈
    結果紅綠燈時間差完全搭不上
    上班時間交通要道突然有個紅燈 只因為一個人按了紅綠燈要過..
    雙向可能有數百人多等一分鐘 又因為紅綠燈不連續 這些人又多等兩分鐘
    制定法規的理由與目的 傻傻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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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Lancelot 61.66.207.125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