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lsyar (亂世狂刀) 站內: Hz_motorclub
標題: 罰罰罰..........
時間: Thu Mar 22 11:12:02 2007

這是在心情版看到的
大執法期間   平均每兩位用路人   收到一張罰單
交通太亂    不守法的人一堆
然後.....大家主張要把罰單的金額再加重

我看到之後   我是很不認同這種觀念的
首先法的意義  是一個大眾行為的規範
因為人是群體動物   法是大眾行為的規範
講白點   大家都這樣做   你如果跟大家不一樣
就會危害到他人    所以要訂定法  來約束大家

其他的法律  我不清楚   以交通法規來說
那根本不是一個大眾秩序
只是一些亂七八糟的行政命令
我想   超過%90的人都曾經接到罰單
當一個法   是這麼多人都會去觸犯的   那他的存在價值為何???
那是一小扥人自認為對的規則罷了
最慘的   訂定法令的人   自己又常不用開車   騎車

我很想做個實驗   訂定法令的人   自己走一圈台北市給我門看看
看看你們定的是啥鬼東西

現在的交通亂象   我覺得   還是用路人水準的問題
駕照太好考
前幾天   連看了三個朋友的車禍
有的是自己的問題   有的的對方的問題
守規則就可以保命嗎   ????no no no
因為守規則的是極少數人    大部分的人   有一些地方還是不守規則的
有人是超速   有人會闖一些不重要的紅燈

我是覺得   在路上   多用點腦子   多注意兩下   才是保命之道
交通規則不能給我門任何的保障的

守那些無意義的規則    去浪費掉很多的汽油和時間
我是覺得很沒意義   交通事故也不會因為大家都守規則就減少
因為規則本身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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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telsyar 220-131-33-10.HINET-IP.hinet.net 發表joeexyz :推兩下                                                 07/03/22
→ skyline86121 :有病的人訂出有病的規則~                           0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