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master (Nobody Knows) 看板: HsinChu_Moto
標題: 【閒聊】車禍後心得…(一個月被撞兩次><)
時間: 東吳機研站 Wed Sep 11 23:50:06 2002

第一宗

  三、四個禮拜前,一天早上六點五十分左右,在台北木
柵路一段與景文街交叉口,當時木柵路直行剛亮起紅燈(不
過右轉是綠燈),因這條路我已經走了是多次,所以想也不
想就以時速三、四十左右,右轉入景文街。

  一轉進去,馬上發覺眼前一公尺處有台機車,動手動腳
煞車也來不及了~碰!~~直接一頭跟我撞上。

機車明顯損壞地方:大燈總成與前叉

車禍原因:對方看我方直行紅燈,為求快就從所駛方向越過
     雙黃線直接超車。

第二宗

  九月十號(星期二)早上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在竹市東
光路口,我騎著機車想去省立醫院醫手。在光復路與東光路
交叉口(當時綠燈),我在遠處就打了方向燈要右轉,因上
次車禍的教訊,我特地方慢速度右轉。

  車頭才轉過去不到一秒,竟然有機車從我的右邊貼過來
!由於我轉灣有些角度,沒有馬上被撞開,我們就這樣緊緊
靠著一秒以上,對方騎士中途被甩開,接著我和機車也跟著
分開。我的機車往左邊摔,他的機車往右邊摔,而我往中間
跌。

  進了警局又進了診所,屁屁左右各插一支破傷風針,然
後十一點左右機車送修GY車業。

機車明顯損壞地方:剎車拉桿總成與前叉

車禍原因:很明顯是對方沒注意-_-...


心得:
1.最重要自己不要犯錯,不然就沒得說了。
2.車禍後機車千萬先不要去動,叫警察來才有証據。
3.對方口頭答應是沒用的,抄車牌、拿電話都沒用,對方
  要賴的話麻繁就大了,最好是直接拿錢或到警局背書。
  (這部份請多看精華區的車禍後處理)
4.就算自己沒犯交通規則,也不用奢望別人不會亂來,處
  處注意會對自己不利的事情,才是王道。
  (我就是杖著自己沒錯,沒看照後鏡就右轉><)
5.安全帽最好用全罩的,手腳撞斷了叫嚴重,頭撞破了叫
  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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