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常看歷史故事呢?
    我記得有一段描述某一朝代某一武將率領的某一個士兵犯了軍法的故事。
這位士兵犯的軍法,在當時全體的兵官將領眼中,算是小錯,或者說是無心之
錯。但是,當初軍法內容就是犯此條者斬。無可奈何,這位某武將只好大聲令
下,拖出去斬了,此時鴉雀無聲,沒有異義。是敢怒不敢言也好,是贊成某將
領也好,總之,大家心裡都同情某士兵小命飛了。然而,某將領又補了一句,
某士兵雖然犯錯,但是也立下許多汗馬功勞,必需好好安置某士兵的妻兒,
並給給一筆撫卹金。
    故事看到此處,很多人一定會在世界的中心呼喊幹,人都死了還照顧妻兒
給錢給個屁。沒錯,會幹的人很正常,因為正常的人不會做出先痛打你一頓,
然後再呼呼你。同樣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連線板和有板規的板,相較之下,
有心玩車,或者即將投入某車種的愛好者,會比較想看的是連線板,還是有板
規有管理的板呢?答案呼之欲出,那麼,是為什麼使得答案呼之欲出呢?
    規定是死的,執行板規的人是無情的,就如同限量是殘酷的一樣。因為rule
is rule。不過,規矩也是人訂的,既然有盲點,要做的是思考是否要修改板規,
而不是僅止於列出一堆受害者,抓著盲點猛打。
    就如同牛公頓先生說的一句話,我只是站在巨人的肩榜上。換句話說,他是
踩在許多人的研究上,才能發展微積分。現實的說法是,就是有一堆烈士的研究
,他才能依照這些成果更進一步發揚光大。同樣的,法律/板規這種規範性的條文
,也並非一訂立就是完美的,也是必需經過時間的考驗,才能看出板規的適合性。
    從板主所堅持的角度來看並沒有錯,他是為了避免重要的資訊隱藏在推文之中
,才堅持"推文不得超過三行"的規定。相反的,從PO文者的角度來看,只要我爽推
文,推幾行就幾行,畢竟只是推文啊,何必那麼拘謹,既然叫推文,不就是推推爽
爽罷了。如果從推推爽爽的推爽文來看,的確沒啥好爭的,愛推多少就推多少,就
是愛推301啊!!從這兩個極端的想法來看,會出現很多矛盾點,變成各有各的堅持,
也就是現在的局面。然而,回歸基本面,畢竟BBS只是一堆電子訊息,眾多布告欄之
中的RZ板,其風格不像某些板容易針鋒相對,相反的,給人一種融洽溫馨又團結的
氣氛。因此,這次的紛爭是可以化解的,至於如何化解,我........
沒有RZ,只是路過的小小腳踏車....
所以.....
就交給諸位RZ大大.....
好好的商量嘍.....
至於我為何打了那麼多字....
因為~~~~~~我是嘴砲腳踏車阿~~~~~
不傷和氣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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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ike 211-74-72-124.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pcperson :嗯..沒排版..很痛苦的看完了..@@..辛苦了<(__)>          05/01/30
→ bananafish :寫的太好了..老兄..妳來幫忙當板主好了                05/01/30
→ aecII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05/01/30
  Modify: 05/01/30 23:42:19 Bike :我自呸,有修過板面了~~~                                   05/01/30
→ ada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05/01/30
  Modify: 05/01/31  0:20:34 ada :密集的車友聚會與交流是融洽溫馨的不二法門呀~^0^y            05/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