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te (下星期 狼報廢) 站內: G_rider
標題: Re: 今天中午的小擦撞..
時間: Tue Jul  5 02:51:59 2005

基本上...

叫警察來是真的沒用...我的情況跟你很像....我叫了警察..

警察只會做做筆錄...但是裁決權不在他們....加上..你們兩個會被先開個兩張罰單

阻礙交通之類的...他會要你們和解...= =..自己小心點嚕...


※ 引述《snap (王小熊~~終於退伍囉!)》之銘言:
>      內湖車多, 騎車要小心點,
>      雖然你已經盡量小心了,
>      偶而要回頭看一下, 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喔~
>      也許是運氣不好, 看要不要去拜拜一下,
>      順便趕趕事業小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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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我就會掉入寂寞的深淵..

        到那時..記得拉我一把..好嗎...

     http://www.wretch.cc/album/Seven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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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ate 61-216-81-158.dynamic.hinet.net 發表izaak :警察可以備案,相當有用阿!!                               05/07/05
→ owen :多做了那份筆錄和肇事紀錄可是會有很多用處的..:)            05/07/05
→ owen :另外台灣的警察都會勸兩方和解  因為這樣他們最省事.         05/07/05
→ Kawasakihime :和解我同意 但是要開我妨礙交通我就不同意了..       05/07/05
→ bonito :所以才要隨身攜帶粉筆呀~ 畫好線就牽到旁邊去嚕            05/07/05
→ Kawasakihime :因為不是什麼重大車禍 所以早早就把車推到旁邊去了   05/07/05
→ Kawasakihime :醬還開我罰單我就 @#$%#$^%%$*&                     05/07/05
→ CMLI0107 :警察開罰單都嘛看人的 哪有一定.....                    05/07/05
→ Kawasakihime :那我很可愛 他不會開我單..(幻想中..)               05/07/05
→ CMLI0107 :果然係出名門 都是那麼自戀... Qrz                      0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