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te (下星期 狼報廢) 站內: G_rider
標題: Re: 今天中午的小擦撞..
時間: Tue Jul 5 02:51:59 2005
基本上...
叫警察來是真的沒用...我的情況跟你很像....我叫了警察..
警察只會做做筆錄...但是裁決權不在他們....加上..你們兩個會被先開個兩張罰單
阻礙交通之類的...他會要你們和解...= =..自己小心點嚕...
※ 引述《snap (王小熊~~終於退伍囉!)》之銘言:
> 內湖車多, 騎車要小心點,
> 雖然你已經盡量小心了,
> 偶而要回頭看一下, 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喔~
> 也許是運氣不好, 看要不要去拜拜一下,
> 順便趕趕事業小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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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我就會掉入寂寞的深淵..
到那時..記得拉我一把..好嗎...
http://www.wretch.cc/album/Seven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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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te 從 61-216-81-158.dynamic.hinet.net 發表
→ izaak 推:警察可以備案,相當有用阿!! 05/07/05
→ owen 推:多做了那份筆錄和肇事紀錄可是會有很多用處的..:) 05/07/05
→ owen 推:另外台灣的警察都會勸兩方和解 因為這樣他們最省事. 05/07/05
→ Kawasakihime 推:和解我同意 但是要開我妨礙交通我就不同意了.. 05/07/05
→ bonito 推:所以才要隨身攜帶粉筆呀~ 畫好線就牽到旁邊去嚕 05/07/05
→ Kawasakihime 推:因為不是什麼重大車禍 所以早早就把車推到旁邊去了 05/07/05
→ Kawasakihime 推:醬還開我罰單我就 @#$%#$^%%$*& 05/07/05
→ CMLI0107 推:警察開罰單都嘛看人的 哪有一定..... 05/07/05
→ Kawasakihime 推:那我很可愛 他不會開我單..(幻想中..) 05/07/05
→ CMLI0107 推:果然係出名門 都是那麼自戀... Qrz 0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