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intChris (SaintChris) 站內: G-MAX
標題: Re: [問題]有關車禍後續賠償
時間: Tue Jan 13 01:03:56 2009

警察還沒做動作前
很多事情都壓得下來

酒駕這種事情
驗了就沒辦法

我是覺得,車禍還是一定要報警
和解至少也到警局去
權益才能被保護

修車錢、受傷醫藥費、精神慰撫金
都可以請求
前兩者實報實銷
但記得有收據

千萬別相信私下和解
甚至連他給你的名片都可能是假的
一私下和解
我看的大部分都是自己賠自己比較多

當然,走法律途徑當然曠日費時
三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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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aintChris 61-31-166-77.dynamic.tfn.net.tw 發表jair :感謝您給我的建議,我當時第一個念頭就是報警,對方又          09/01/13
→ jair :阻止我報警,我就更要報警,雖然找警察比較麻煩,但還是         09/01/13
→ jair :給自己一個保障,也給了自己一個經驗,感謝^^                  0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