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lson (《㊣ OMV Series》) 站內: Fuzzy
標題: 年終警察作業績
時間: Thu Dec 28 23:19:23 2006
我剛剛被開了一張單
原因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行車(前大燈不亮未修)"
雞歪的是..還不是繳錢就好..還要去監理所
大家注意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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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第四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
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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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wilson 從 61-64-124-120-adsl-tpe.dynamic.so-net.net.tw 發表
╰╮ Modify: 06/12/28 23:25:47
→ Freddy 推:我是窮學生......開我安全帽就好..... 06/12/28
→ Freddy 推:拿出學生證(良民證)....很好用說 06/12/28
→ Valentino 推:用釣竿跟他換嗎...!? XDDD 06/12/29
→ englishyam 推:這個有G&Y到... 0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