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cetea (冰茶)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煮青蛙就煮阿
時間: Sat Jan  9 11:58:20 2010

其實以小弟來說250這個級數的羊是很好的通勤交通工具阿

只是因為跟250以下比還是有價差,還有就是台北這裡停車真的不容易阿

而且停車習慣很差,我還真的不太敢把250的車停在停車格裡勒!!!

我想這是很少有人騎這級數的車上下班的最主要原因...


另外真的要幹一下台北的機車停車格,幹一格停2-3台是怎漾阿??

每次要牽車出來都要花費很多時間,還有每次後視鏡都會被坳來坳去的

阿是怎樣,手那麼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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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icetea 123-193-203-19.dynamic.kbronet.com.tw 發表gw :北市府還在逐步縮減機車停車格,以後連機車都難停~             10/01/09
→ a928 :這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啦~~有沒有人要想辦法要求釋憲~~          10/01/09
→ kie :ARTC也是完全有問題的機構,為什麼民間團體要干涉驗車          10/01/09
→ onime0704 :冷車條款就打死了一狗票的化油車XD。                   10/01/09
→ Photobiotic :ARTC應該是行政委託的一種,民間團體或私人還是可以   10/01/10
→ Photobiotic :為行政行為的。                                     10/01/10
→ kie :問題在於驗車的理論有問題,全世界大廠出來的車還須            10/01/10
→ kie :"經過改裝才能過",引擎的排放標準有問題吧..                  10/01/10
→ kie :台灣的大車貴...問題是出在這個立法制度下的機構...           10/01/10
→ Photobiotic :那應該要問是誰定出驗車標準。ARTC?交通部?         10/01/10
→ Photobiotic :依常理判斷,ARTC為民間團體不可能為造法行為。所以   10/01/10
→ Photobiotic :要怪應該去怪上面的大頭。                           10/01/10
→ kie :這個團體是當初某買下飛碟電台的趙姓立委立法成立的,          10/01/10
→ kie :不然他怎麼會有錢買下一的電台呢!?                           10/01/10
→ kie :法規是死的,立法的人是活的,現在要如何修法是問題             10/01/10
→ kie :另外這個機構的研究根本狗屁不通,不然請他們做台車            10/01/10
→ kie :能夠通過他們定的規定值才有鬼,美國都沒管這麼嚴              10/01/10
→ kie :知名新款原裝車都過不了五期標準,那規定是給鬼過的吧          10/01/10
→ kie :現在行政院無法管ARTC只因為是民間團體(做法很聰明)           10/01/10
→ Photobiotic :稍微看了一下ARTC相關資訊,ARTC民國79年就成立,且   10/01/10
→ Photobiotic :系依據民國74年行政院汽車工業發展方案設立,很難想   10/01/10
→ Photobiotic :像那時候趙立委就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再說幾乎所有的   10/01/10
→ Photobiotic :驗車規章皆為交通部訂定,跟ARTC毫無相干。就像您說   10/01/10
→ Photobiotic :的,這是修法的問題。                               10/01/10
→ ChungSen :欸? 我們在ARCT工作的學長說他們是隸屬於經濟部的耶      10/01/10
→ kie :我還蠻期待跟樓上合作,在這方面做出改革........              10/01/10
→ kie :http://car2tw.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html          10/01/10
→ ChungSen :該機構屬於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真詭異+_+     10/01/10
→ kie :我最不滿的是國外帶車要逐車驗,幹~~車款規格都一樣            10/01/10
→ kie :什麼有利的規定都學歐美,驗車人家也沒這搞(這點不學)          10/01/10
→ kie :別人從國外帶車到美國驗車也是看看該有的有就給過了.          10/01/10
→ kie :憑什麼我們驗車要依照這樣規定被收個十幾萬還不保證           10/01/10
→ kie :重點在於他是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外,委任是誰搞出來�          10/01/10
→ kie :權利無限大,責任無限小的賺錢機構......還是想幹              10/01/10
→ onime0704 :隸屬經濟部的財團法人...,真有趣XD。                   10/01/10
→ NEOPLAN :這就是台灣啊 官員腦袋破了個洞 肏                       10/01/10
→ Photobiotic :ARTC是"經濟部"依照"行政院"的政策方針所成立的"公法  10/01/10
→ Photobiotic :財團",沒人說財團法人只有私人才能成立,論法ARTC沒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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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biotic :定,要改變,請善用民主制度。                       10/01/10
→ Photobiotic :舉例大家比較常聽到的"工業研究院",也是公法財團。   10/01/10
→ kie :設立上是沒問題,很多狀況是google上面查不到的...             10/01/10
→ kie :除非我們有人出來選立委,後台跟背景比民主更強大..            10/01/10
→ Photobiotic :指單就ARTC設立是否合法做論述,其他大家都說的很多   10/01/10
→ kie :至少在台灣連這樣不合理的狀況都會"發生"..                   10/01/10
→ Photobiotic :但事實就是台灣名義上還是民主國~                    10/01/10
→ Photobiotic :小老百姓沒權沒勢,不靠那些人還能靠誰?             10/01/10
→ kie :So實質上我們還是承擔的相當的不合理,我不是法律專業          10/01/10
→ kie :我的專業部分我可以提出相,各司其職很可惜法律沒人            10/01/10
→ kie :我能提出相當的論證,                                        10/01/10
→ Photobiotic :只能說我們選出來的人就是那幾種~                    10/01/10
→ kie :不能否認..反正玩爛了就一堆跑出國,有錢哪裡不能爽呢          10/01/10
→ icetea :哈!我覺得那都不重要耶                                   10/01/10
→ icetea :重要的是哪時候可以再用8萬買EGO250 XD                    10/01/10
→ icetea :幻想中~~                                                10/01/10
→ kie :怎麼會不重要,為了響應五期環保,全部電噴=>EGO漲價            10/01/11
→ Photobiotic :蠻好奇現在還有沒有EGO250庫存~話說,DINK250咧~      10/01/11
→ lecheck :有時候遇到3格停2台也很幹                               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