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enella (★㊣↖煞气a水水↘㊣★) 站內: Fuck
標題: 小偷!!!!!!!
時間: Thu Jul 30 18:32:29 2009
原來偷東西只要去無名留言說一些話就可以不用負責了嗎?
==================無名留言版============
留言人: 黃小姐 主題:真的很對不起
留言時間:2009-07-27 18:43:40 檢舉
留言內容:
在98/07/23我在參加銘傳大學轉學考的同時,拿了我附近的一個lv包包裡的東西,有你所
說的紅色錢包還有化妝包跟私物包,當時我真的很喜歡,所以忍不住誘惑就偷拿了你的東
西,真的很對不起,錢包裏有公車卡icash郵局提款卡等一些東西,我有遺失你的一些卡片
過,我會完整的還給你,造成你所有的不方便我真的感到很抱歉,就因為我一時的貪念造
成你的困擾,我是今天看到你的無名,也決定要留下聯絡方式跟妳道歉以及聯絡,我的本
名是黃XX,手機是***,msn 是*** 我一定會盡力彌補你所有的損失,也請你能夠給我一次
機會,,真的很對不起!
噢 原來偷完東西之後只要跟人家道歉 再說要把東西還給人家就不用負責了嗎!!
還可以說得很不小心,東西是被遺失的
真的只有遺失嗎??還是說妳單純不喜歡就把皮包裡面的東西丟掉呢?
內有現金五千多,消失的化妝品大約價值三四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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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在7/28日 已被移送法辦
至於那女生所說"完整的還給你" 據我所知也並沒有!!
把值錢的東西都拿走了 還了皮夾 跟 化妝包 還有一個私物包 表面上好像完整的還了,
但證件 比較值錢的物品 都不在了(一些會員卡之類的都不見了 化妝品也有少)
而且事實上 這女的已經在拿我朋友東西後還去ktv夜唱開party
圖片資訊 http://tinyurl.com/kpugyp(非無名相簿請安心服用)
相簿內容是跟幾個朋友去夜唱
=========地點:龜山派出所=====
我朋友跟她達成民事的賠償和解
是因為她父母親的低姿態 她母親的淚眼婆娑與他父親的再三拜託
雖然說一開始還想說我朋友公布監視器畫面
要告我朋友侵犯到她隱私
後來她父母說她有精神方面的一些疾病,希望能夠原諒她(憂鬱症還啥的)
並不是因為這女生今天有所謂悔意
就算今天收了賠償金 那也是她該得的賠償 他並沒有藉此多要錢
求償金額他父母也答應了
因為竊盜是公訴罪,所以沒辦法河蟹,黃女就被移送地檢署了
==============================
===========地點:在我朋友家=======
而那女的哥哥卻在7/28晚上九點左右 打電話給我朋友(被害人)
說他妹妹現在還在地檢署(早上到晚上)
口氣很特別的請我朋友將ptt文章撤除 不要再發表回應相關文章
而我朋友也答應她哥哥 體諒她哥哥所謂"家屬心情"在7/28下午上網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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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若不是她自力救濟 她的積極 試問?找得回來嗎?
還說甚麼台灣警察法律如何如何
我朋友也反問她哥哥那為什麼還能在認錯當天上無名po照片
而她哥哥說他妹妹會偷東西是因為"精神層面"曾經受創
(什麼被男朋友甩之類的)
就算是真的 我們也原諒了 不告他民事
難道家人不能好好處理她的情形嗎?還讓她上網放照片...
在我們刪除文章 不到二十四小時 居然又將無名相簿公開!
(28號傍晚他有先把無名都關閉,後來又打開了)
試問:精神有問題的人 如何去考轉學考呢?
那個女生本來還是雞腳凍外文系(他無名自己透露)
這次也有去考幾間間學校的轉學考試 (還考上了蘇州大夜校 )
現在台灣沒法律了嗎?
如果偷東西可以說是精神有問題的話
那殺人放火就可以說是被催眠的囉?
今天他哥哥用無號碼打電話來要求我朋友體諒什麼的
我朋友答應他刪除了
我看到我朋友這樣我真的很難過
不然 其實這件事 對我朋友生活上、精神上 早已造成很大的傷害了
為了這些事情很多天吃不好睡不好
看到她這樣我很擔心她
皮包被偷,生活上造成的困擾影響有多大有掉過皮包的鄉民應該都知道
沒有辦法領錢,只能靠朋友暫時的救濟
金融卡掛失,還得回到原發卡的銀行去補發
她年紀比我朋友大(已滿20)
家人對她也很好 反觀我朋友 她是自己一個人生活
難道她這樣積極爭取她的權力錯了嗎?
各位網友們~~~ 張開你們雪亮的眼睛!!
好好看完這篇文章吧!!小心竊賊就在你們身邊~
讓這種人得到應有的懲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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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llenella 從 host-52.169-43-115.dynamic.totalbb.net.tw 發表
→ argama 推:道歉有用的話就不需要警察了,這種人給他死剛剛好 09/07/30
→ imanikki 推:精神問題? 藉口啦,以為什麼都牽拖到憂鬱症就沒事了 09/07/30
→ imanikki 推:他們真的知道憂鬱症是啥嗎? 呸 09/07/30
→ ADHD 推:精神有問題叫他出示診斷證明啊 (雖然很好開) 09/07/30
→ DrunkCat 推:在轉學版看到的時候震驚了一下.在這邊看到又嚇一跳XD 09/07/30
→ dc2typer 推:雞腳凍是什麼大學 09/07/30
→ archranger 推:精神有問題是要有正式證明的 哪能他們家屬自己說了算 09/07/30
→ archranger 推:而且是要庭方(或檢方?)認 09/07/30
→ archranger 推:手殘 認定有公信力的診斷證明才行... 09/07/30
→ WALLACE 推:雞腳凍指的是東海嗎? 09/07/30
→ winston0619 推: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就是這樣~ 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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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ackjet 推:偷東西會道歉並且東西還一半,應該真的有病..病不輕. 09/07/30
→ habanero 推:絕對不要心軟,有精神病更要管制才對 09/07/30
→ KaedeMai 推:給他死吧!話說上次對原PO大大很抱歉 >"< 09/07/31
→ sevil 推:連結網址是相機規格表 = =? 0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