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t011086 (憤怒的青蛙 呱呱~)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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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Wed Jul  8 17:59:26 2009

其實能舉出民法91條,已經是難能可貴

啊不過損害在哪裡???

不就動動手指點一點哪有什麼大不了

鄉民喊爽的就算了

都當到消保官了怎麼還沒想到

還是說 根本沒讀過民法

只是 隨便拿法條來就照本宣科

講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媽的 至少稍微用功一點好嗎?

那些被健身房,補習班利用定型化契約坑的案例裡面

怎麼沒見到你們的魄力?

跟著喊爽的!

還跟大陸比?

都說人家有提確認訴訟了

怎麼?現在意思是說你們要代為提起消費訴訟嗎?

如果是,就加油吧!

台灣的法院要是會判你們勝訴的話,我也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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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t011086 163-29-219-64.HINET-IP.hinet.net 發表
  Modify: 09/07/08 17: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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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011086 :是我的話也會喊,畢竟會吵才有糖吃.我針對的是消保官.     09/07/08
→ gamewed :雖然討厭鄉民 不過到時候有羹吃還是要感謝他們XD          09/07/08
→ diabloi :消保官:老子也跟了一台,敢跟我說不出貨?XDDDD            0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