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t011086 (憤怒的青蛙 呱呱~)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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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Wed Jul 8 17:59:26 2009
其實能舉出民法91條,已經是難能可貴
啊不過損害在哪裡???
不就動動手指點一點哪有什麼大不了
鄉民喊爽的就算了
都當到消保官了怎麼還沒想到
還是說 根本沒讀過民法
只是 隨便拿法條來就照本宣科
講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媽的 至少稍微用功一點好嗎?
那些被健身房,補習班利用定型化契約坑的案例裡面
怎麼沒見到你們的魄力?
跟著喊爽的!
還跟大陸比?
都說人家有提確認訴訟了
怎麼?現在意思是說你們要代為提起消費訴訟嗎?
如果是,就加油吧!
台灣的法院要是會判你們勝訴的話,我也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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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t011086 從 163-29-219-64.HINET-IP.hinet.net 發表
╰╮ Modify: 09/07/08 17: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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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011086 推:是我的話也會喊,畢竟會吵才有糖吃.我針對的是消保官. 09/07/08
→ gamewed 推:雖然討厭鄉民 不過到時候有羹吃還是要感謝他們XD 09/07/08
→ diabloi 推:消保官:老子也跟了一台,敢跟我說不出貨?XDDDD 0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