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ui (日寒) 站內: Fuck
標題: Re: 手機
時間: Mon Nov 17 18:11:39 2008
※ 引述《misol (展望未來!)》之銘言:
> 幹 我以為會去看金馬影展的人都是比較有水準有文藝氣息的人
> 他媽的讓我逮到一定斷你手指
> <帕勒摩獵影>你為什麼要這麼好看
> 讓我手機被摸走都渾然不覺...
> 幹
********
> 今天被偷我還得熬兩年才能續約價換新機
> 幹 接下來機油發放沒手機是要我死就對了
幹
我手機之前也掉了
後來去報警有找到,大概隔一個半月
警察就通知我去某某分局領回
但是更幹的是
它媽的死小女孩把我記憶卡幹走
簡訊跟電話簿通通洗掉了啊
操!!!!我會堅持上訴的啦!!
81年次的,侵占遺失物
顆顆,想要擁有前科,就盡量撿路邊的遺失手機來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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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kamui 從 NK219-91-122-47.adsl.dynamic.apol.com.tw 發表
→ Gused 推:由此可知...以後檢到手機直接把它分解不用送警局了 08/11/17
→ liurd 推:一定要上訴一下的!現在小朋友都很亂來 08/11/17
→ scorpiokid 推:所以那沙米碼的真的有效摟? 08/11/17
→ spymachine 推:http://ppt.cc/~!9k 這個...科科 S60的手機都能灌 08/11/17
→ sv125rr 推:這個罪是不是只能罰500元??所以不想還就繳500領個前 08/11/17
→ sv125rr 推:科而已嗎?? 08/11/17
→ a928 推:如果是正妹就叫他用身體還吧XDD 最近風氣很糟糕 0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