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ui (日寒) 站內: Fuck
標題: Re: 手機
時間: Mon Nov 17 18:11:39 2008

※ 引述《misol (展望未來!)》之銘言:
> 幹 我以為會去看金馬影展的人都是比較有水準有文藝氣息的人
> 他媽的讓我逮到一定斷你手指
> <帕勒摩獵影>你為什麼要這麼好看
> 讓我手機被摸走都渾然不覺...
> 幹
********
> 今天被偷我還得熬兩年才能續約價換新機
> 幹 接下來機油發放沒手機是要我死就對了
幹

我手機之前也掉了

後來去報警有找到,大概隔一個半月

警察就通知我去某某分局領回

但是更幹的是

它媽的死小女孩把我記憶卡幹走

簡訊跟電話簿通通洗掉了啊

操!!!!我會堅持上訴的啦!!

81年次的,侵占遺失物

顆顆,想要擁有前科,就盡量撿路邊的遺失手機來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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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amui NK219-91-122-47.adsl.dynamic.apol.com.tw 發表Gused :由此可知...以後檢到手機直接把它分解不用送警局了          08/11/17
→ liurd :一定要上訴一下的!現在小朋友都很亂來                     08/11/17
→ scorpiokid :所以那沙米碼的真的有效摟?                          08/11/17
→ spymachine :http://ppt.cc/~!9k 這個...科科 S60的手機都能灌      08/11/17
→ sv125rr :這個罪是不是只能罰500元??所以不想還就繳500領個前       08/11/17
→ sv125rr :科而已嗎??                                             08/11/17
→ a928 :如果是正妹就叫他用身體還吧XDD 最近風氣很糟糕              0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