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lovebug (KKKKKKIIIIIMMMMIIIII) 站內: Fuck
標題: ...
時間: Sat Oct 25 00:02: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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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妓者妓者 結果自己還不是跟你們所謂的妓者沒兩樣

整篇文章不是朝你想像的方向寫就要質疑記者

幹 要是事情朝著你想像中的那樣發展 就沒半個人去質疑記者了?!

整篇文章都是你們所謂被害者發表的言論  真的是好客觀阿

喔  你們每個都是檢察官都是法官就對了

整件事情都一清二楚了 搶著給你們所謂的加害者判刑了?

回個文也只看自己想看到的就是了

你老子我要說的點根本跟你們所謂的 加害者是不是有罪 沒關係

我只想表達你們所謂的受害者根本一點也不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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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實情每個都還說的義正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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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有個不良青年被敗類父母長期精神凌虐 而後殺父or母

而後媒體來個"惡子弒父"的標題 就可以說被害者多可憐多可憐 加害者畜牲該死嗎?

不過是覺得你們所謂的被害者已經得了便宜

還要讓媒體爆的自己有多可憐就多可憐 還你老爸的遺照都出來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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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媽的最好有人和解金一開就是100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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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口口聲聲說只要道歉不要錢

沒道歉? 幹 全班面前沒有? 教授面前沒有? 警察局裡沒有? 檢察官面前沒有?

不要錢? 哇靠 那好阿 和解金就省了阿

那你們家那個老賤貨那句條件只會高不會減是殺洨?

去妳媽的  警察局裡給你們一家3口畜牲羞辱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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