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o (歐美系統受害者) 站內: Fuck
標題: 濫用司法資源的傢伙
時間: Mon Jan  7 23:50:38 2008

幹!

本大樓300多戶, 大家都沒意見, 就只有你一個人有意見!

歷屆管理委員會的主委, 與委員都被你告過!

但每件你告管委會的案子都被法院以不起訴, 駁回處分, 因為都沒足夠的證據啊!

連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法學緒論都沒有讀過,你以為光靠刑法民法的條文就可以告人

背信? 告人侵佔???你懂不懂罪行法定主義?懂不懂證據裁判主義??只想用你自己的想像,

加上已經通過委員會, 與住戶大會決議, 貼在公佈欄的公告, 來告管委會主委與委員,

真是笑死人了!!


管委會主委與委員都是無給職, 所有決議都是由委員們, 或住戶大會同意

才公佈, 不是主委說了就算! 管委會是合議制, 不是軍隊


你還說住戶規約是偽造的?? 哇哈哈哈!還真是笑破住戶們的肚皮!

那拿出正版的住戶規約給大家看看啊? 你又拿不出來!

你行你來當嘛! 管委會一年選一次, 你又"不屑"選?身上還常帶錄音筆?

怕人家反咬你一口嗎?有些人可以罵人不帶髒話, 不帶威脅, 還可以好好羞辱你一頓


你很閒是吧!閒到每屆管委會主委與委員都要告

你很懂法律是吧!懂到連證據判斷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都不懂?

你以為大家都怕被人告, 怕上法院是吧!結果現在檢察官要對你提起公訴!


最懂法律的人不是你!而是在司法界工作的律師, 檢察官,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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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chao 125-229-171-195.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