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nex (流浪狗) 站內: Fuck
********
時間: Sat Jun 16 12:03:13 2007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犯罪者,死刑減為

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判刑一年半以下者,皆可減刑,七月

十六日為基準日。但觸犯黑金、暴力等重大類型犯罪,判刑一年六個月以上者,不予減刑。法務部預估,約

二萬五千位受刑人受惠,其中有約一萬五千人可馬上出獄。



********

  的死老百姓納的稅,你們不辦正經事就算了,還拿大家的治安來玩,很開心嗎??



  我也只是個老百姓啦,沒有力量管你們啦,只能在這裡罵幹給自己聽啦!!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janex 61-64-103-55-adsl-tai.dynamic.so-net.net.tw 發表cj :(拍拍)                                                      07/06/16
→ jackalyou :補個幹~死刑還能減刑...難怪治安會越來越亂了...        07/06/16
→ ETbear :這年頭犯罪的人才有人權~被害人都沒有人權~                07/06/16
→ allenella :死刑大多已經犯重大的罪了吧                           07/06/16
********
→ lairacing :算了...治亂世要用重典啊,立院趕著過法條也不是這樣�    07/06/17